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日前从广州市经委得悉,广州市工业五大板块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开始试行年薪制,规定基本年薪最低为6万元,最高为8万元。
据《工人日报》消息,根据广州去年底出台《广州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年薪试行办法》规定,广州工业的“五大板块”——广州机电资产经营公司、广州轻工工贸集团、广州钢铁企业集团、广州汽车集团、广州医药集团的董事长、 总经理和董事会其他成员从2002年1月1日起的两年时间内,试行年薪制。《办法》规定董事长年薪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期权(期股)三部分构成。
基本年薪以完成年度考核指标为前提,按企业上年末在册职工人数和总资产规模分别划分三个等级确定,根据这一划分方法,基本年薪最低为6万元,最高为8万元。
效益年薪则根据企业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年销售收入额和企业不良、不实资产及关闭破产企业资产处置率三项指标的情况共同确定。授权经营机构必须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在此基础上国有资产保值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效益年薪增加1万元。企业年销售收入和不良资产处置率分别划分三个档次,对应1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效益年薪,董事长效益年薪是三项之和。
同时,授权企业还将实行期权、期股制度。规定如果企业实际上缴税后利润超过20%,超过部分可按3%计提收入,不封顶。
董事长基本年薪部分按月以现金预付。董事长效益年薪中超额上缴提取3%的奖金收入,将采取履行职责保证办法,即经审计后第二年先发放70%,余下30%“暂扣”作为保证金,待董事长任期届满后,经离任审计通过后才能拿到所有应得年薪。如果企业未完成国有资产保值指标或上缴税后利润指标,须按一定比例扣减董事长基本年薪或全部年薪收入。
《办法》规定,实行年薪制的董事长,除按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分配政策外,不再享受年薪以外的其它工资和福利性收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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