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今
广东东莞两家国有商业银行擅自抬高储蓄存款门槛,个人储蓄存款不足2000元不予开户一事被媒体披露后,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目前这一行为已被停止,但人们仍在关注小额储蓄是否应该收费以及如何计息等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储蓄管理条例》第五条也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参加储蓄,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也必须遵循上述原则,商业银行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存款门槛是明显的违规行为。
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是当前的一个热点问题,对于小额储蓄如何管理,人们尤为关注。调查显示,目前北京人均拥有5个存折,约有200万个个人账户常年不动。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的1200万个活期账户中,有11%是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小额呆滞户。其他商业银行也有同样的情况。目前领工资、还购房贷款、缴纳车税、还有缴纳交通罚款、汽车贷款、银证通……几乎每项金融业务都对应地有一张存折。业内人士透露,每张存折都要耗费1.6元的成本,而这些多达200多万个的账户尽管常年不动,但仍占用银行数据库,需要维护,每年计息计税,耗费大量成本。据报道,工商银行100元以下的账户已占到账户总数的5.16%。而银行管理一个100元账户的成本与一个100万元账户的成本差不多,但二者给银行带来的收益不可同日而语,100元的账户对银行来说只能是“赔本赚吆喝”。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理当以最小成本追逐最大利润。因此,银行向客户提供服务消耗成本也应创造效益,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有关专家认为,对于从原来带有公益服务色彩转型为现代金融企业的老国有银行来说,对小额账户收费其实是合乎市场规律的举动,乃大势所趋。也有人认为,商业银行应在业务创新和提高服务质量上多下功夫,达到外资银行的服务水平,这样才能在收费方面也参照外资银行的标准。尽管看法各异,但在国家有关规定尚未出台前,任何擅自收费或提高存款标准的举措都属违规行为。
人民银行权威人士表示,对于服务收费问题,如果银行只办理储蓄存款,没有提供新的服务,不应向客户收费。同时,有关部门也要研究改进储蓄存款利率的管理办法,其中包括小额存款利息。另据透露,人民银行正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金融企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办法,这一问题有望尽快解决。
《市场报》(2002年06月14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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