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集体产权禁止“场外交易”
我省企业产权交易管理规定将出台,部分地区失序状态有望改观
本报讯(记者朱桂芳实习生乐国星)为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步伐,规范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行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省政府昨日在深圳召开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会议,决定 完善五项政策措施,以广州、深圳、珠海三个区域交易市场中心为依托,建立辐射全省的市场体系。
据了解,我省部分地区产权交易秩序混乱,部分国有、集体产权仍然场外交易、“暗箱操作”、权钱交易、损公肥私,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时有发生。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李长春,省长卢瑞华和省委副书记王华元、欧广源等多次批示,要完善我省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产权交易监管,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今年3月,省纪委、监察厅、经贸委和财政厅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全省国有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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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将出台的《广东省企业产权交易管理规定》对五项政策措施加以完善:一是强调所有国有、集体产权都必须进场交易。二是允许各地产权可以跨区域、跨市场交易。三是明晰交易中心与各地交易机构的指导监督关系。四是明确产权交易机构的功能定位。即产权交易机构具有提供信息服务、公开集中交易场所和价格发现功能以及服务功能和监管功能等。五是确保地方的既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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