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颜斐)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全国首例政府采购案”昨天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3月,浙江金华市益迪医疗设备厂一纸诉状将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农业部畜牧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告上法庭,他们称2000年8月参加了被告全国畜牧兽医总站举行的政府采购开标仪式经开标、唱标,原告对一冷冻切片机的报价为最低。去年3月,原告应 总站要求,将三套样机送至农业部畜牧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检测,并交了1.6万余元的检测费。同年5月,全国畜牧兽医总站认定原告送检样机有一套不合格。原告在检验报告规定的日期内向检验单位提出异议,但直到10月,检验单位才作出书面答复意见,此时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已与另一家企业签订该产品的采购合同。原告认为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在招投标活动中排挤其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公平竞争,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没有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等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和《产品质量法》,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和经营权,给原告造成了巨额财产损失。他们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15万元,并赔礼道歉。
昨天,能容纳400人的朝阳法院大法庭几乎座无虚席。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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