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红伦
下篇:为有源头活水来
一套政策,为改革提供操作依据
政策是改革的保障,也是改革的依据。为规范和推进国企改革工作,2000年7月珠海市出台了《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珠字[2000]29号),成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和操作准则。该文件连同它的七个附件,涉及到国企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规定了详细的处理办法。包括国企改革的组织协调、改革模式、产权收益处理、资产评估、资产剥离、企业财政周转金处理、职工安置、职工房改、企业税费、企业土地产权、企业工商登记等问题。在贯彻执行这些文件时,严格操作,照章办事,从而保证了改革工作的稳定性和规范性。
两级联动,形成全社会的推动力量
在国企改革中,政府是居于主导和推动者的地位,企业居于服从和执行的层次,形成两级联动的互动关系。为加强改革的推动力量,珠海市2000年初调整和充实了市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两名市委常委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组成了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同时,从各机关单位抽调30多位同志组成十多个国企改革指导小组,奔赴各改革企业具体指导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下,各有关职能部门都积极行动起来,围绕国企改革开展工作。市人大、政协、市直各职能部门、银行、法院等,都积极参与改革,服务改革,推动改革,形成了极为高涨的改革氛围。
三条通道,使劣势企业顺利退出
劣势国有企业退出市场,其中人员安置、债权债务清理、企业注销是关键。为此,珠海市设置了三条退出通道:一是职工安置通道,通过工龄补偿、清偿欠发工资、补交欠缴社会保险等方式,使关停企业下岗职工得以妥善安置,把再就业或在岗职工身份由终身制变为合同聘用制。二是债权债务清理通道,由市属资产营运机构和授权主体以及大的企业集团分别成立改制企业托管部,专责退出企业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保证不逃废银行债务。三是企业退出通道,在改制企业妥善处理了各种遗留问题的情况下,由托管机构办理企业注销工商、税务手续。通过三条通道,劣势企业顺利退出市场。
三个平台,实现国企改革规范操作
一是产权交易平台,实现改制企业产权、资产处置的“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实施部门是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为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和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产权中心对交易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服务。二是职工安置平台。珠海市国经局与市劳动社保局等部门联合设立职工安置服务中心,具体设计、操作改制企业职工经济补偿、补充养老金、社保基金等工作。三是改制成本筹集平台。珠海国企改革的一个特色就是向改革要成本,以改革养改革,没有向财政要一分钱。市国经局包括下属7家资产营运机构和授权经营主体,分别建立了8个产权专户,把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土地增值收益、处理企业资产收入纳入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等支出,并且由国经局一支笔审批资金使用。通过这种办法,筹集了5个多亿的资金,顺利完成了职工安置工作。
五项原则,保证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舆论开路,政策先行的原则。通过新闻媒体,发动改革,宣传改革,激励改革,营造全社会的改革气氛。同时,组织制定改革政策,力求完善。二是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政府对改革进行统筹规划、制订政策、推进实施,而企业则要作为改革的主体,具体落实政府的决策和政策执行。三是一企一策,分类指导的原则。珠海市制定了企业改制的“五个一批”战略,即产权转让一批,股份合作制一批,关闭停业一批,做强做大一批,破产一批。根据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决定企业不同的改革方式。四是“三公”操作,“三优”的原则。劳动群众集体参股的合作制经济,是我们积极探索和鼓励的企业改制形式。因此,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产权转让拍卖的同时,对参与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给予一定程度的折扣和优惠。五是分层操作,分段实施的原则。明确不同操作主体的权力和责任,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具体的工作阶段和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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