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京记者庞瑞锋
在针对美国提出的钢铁倾销调查中,最近,2家来自中国的钢铁公司凯旋。
5月30日,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公布了从美国商务部传来的最新消息:美方对进口结构型钢反倾销案有了最终结果,马钢H型钢被裁定为0%税率;与马钢同享成功喜悦的,还有山 东潍坊东方钢管有限公司。在另一起针对钢管的倾销调查中,潍坊钢管也应诉成功,税率也被裁定为0%。
这也意味着,两家公司分别出口到美国的H型钢和钢管,将不会被加征额外的关税。
代表这两家公司打赢反倾销官司的,是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记者在北京采访了该律师行潘诺顿律师(PatricNorton)和江鹏律师,潘还是其上海办事处的合伙人之一。同时,记者采访了马钢和潍坊钢管的负责人。
潘诺顿认为,过去中国公司不愿参加外国的反倾销诉讼,主要障碍是对诉讼程序不熟悉,觉得参加这样的诉讼太麻烦。结果往往是中国公司输了官司,被迫交纳高额的反倾销税,最后不得不退出了前景良好的国外市场。
“中国入世以后,企业可能遇到的其他国家的倾销指控会日渐增多。马钢和潍坊钢管的胜利表明,中国公司只要愿意与反倾销指控进行抗争,就可能在外国的反倾销调查中获胜。”潘说。
倾销指控
最近美国启动“201条款”,对钢铁加征高关税曾为各国普遍关注。但是潘诺顿表示,此次马钢和潍坊钢管的反倾销案与此并非一回事。
据了解,去年5月,美国NUCOR-YAMATO等四家结构型钢厂,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了对来自中国、俄罗斯、西班牙、德国、卢森堡、南非、意大利和我国台湾省等8个国家和地区进口美国的结构型钢,提出了倾销调查申请。
潘诺顿解释称,如果当美国某种产品的主要生产企业认为,从其他国家进口至本国的产品销售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并对美国本土产品形成冲击时,可以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倾销调查申请。两大机构一般会予以受理,并展开调查。
如果调查结果确属倾销,美国商务部将根据倾销幅度作出裁决,对倾销商品加征高关税。
从2000年10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在此期间内进口到美国的结构型钢,被列为倾销对象进行立案调查。调查时,美方选择印度作为替代国,将马钢所有生产要素按替代国价格来套算,并于去年12月,初步裁决向马钢征收159%的关税。
在结构型钢倾销案中,除了马钢外,被美方当时列入有可能涉嫌倾销的中国企业还包括:重庆钢铁公司、广州钢铁公司、杭州钢铁公司、合肥钢铁公司、济南钢铁公司、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太原钢铁公司、武汉钢铁公司。
在去年7月,美商务部曾向这些企业发出了反倾销问卷调查。从去年8月至11月,商务部只收到了来自马钢对ACD问卷的回应。此外,杭钢和济钢告知美商务部,在其确定的调查时间内,没有相应产品进口到美国。
潍坊钢管遇到的情形与此类似。据该公司国际利润中心于增光经理说,也是在去年5月,美国商务部决定对来自印尼、罗马尼亚、马来西亚、南非和中国进口到美国国内的钢管进行倾销调查。
据于增光介绍,美方当时的初步裁决是,对潍坊钢管征收132%的关税。他表示,钢管的利润并不高,如果美国真的按此加征关税,实际上意味着美国市场对潍坊钢管的关闭。
好在受到倾销指控的,还有机会为自己积极应诉。
据潘诺顿介绍,美国商务部展开倾销调查时,一般都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会作出最终裁决。在这其中,美国商务部一般都会亲自派员到受到倾销指控的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以确定该企业的产品在进入美国市场时,是否存在着倾销行为。
江鹏表示,这种调查过程有点类似办案的取证过程。中国企业一定要抓住这种机会,配合调查,积极应诉。
应诉
反倾销对于许多中国企业而言,还完全是一个新名词。潍坊钢管的于增光就表示,最初还是从公司在美国的客户那里知道,潍钢上了美国倾销调查的名单。“虽然是第一次遇到,不过我们通过多方了解后,还是决定应诉。”
目前,潍坊钢管每年出口到美国的钢管大约在2万吨左右。而对马钢而言,每年出口到美国市场的H型钢约在1900万美元左右。潘诺顿表示,这两个案子涉及的金额虽然都不是很大,但整个应诉过程相当典型。
应诉需要有专家协助工作。他们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使中国的厂家明白,美国的调查部门真正需要什么。包括协助有关厂家准备美国调查部门所需要的数据,然后再把厂家对调查部门的答复,以美方能够理解的方式传达过去。
这一般是律师事务所擅长的地方,要打官司总是少不了律师。
据潘诺顿介绍,在贸易纠纷方面,美迈斯在处理反倾销、反补贴类案件中经验丰富。他表示,在遇到国外反倾销调查时,中国的外经贸部会推荐一些律师事务所给企业,美迈斯也在其中。
在中国开设律师行,潘没有坐等业务上门,在得悉两家企业的处境后,主动与马钢和潍坊钢管联络。最终,潍坊钢管和马钢都聘请了美迈斯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律师。马钢为保险起见,此外还聘请了一家国内的律师事务所。
“请两家律师行,一家是国外的,比较了解美国的法律和政策;一家是国内的,熟悉国内情况。而且律师与律师之间沟通起来,能把我们的意图传达得更为准确。”马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苏鉴钢说。
今年2月初,美国商务部从美国派出专员,先后抵达马鞍山和潍坊,对马钢和潍坊钢管进行实地核查。潘诺顿和江鹏也协助马钢和潍坊钢管配合美国商务部的调查。
潘诺顿解释,律师事务所的作用就是要参与整个调查的全过程。由于中国企业的会计标准与西方不同,在这个调查过程中,美迈斯需要把中国的会计账目按西方会计标准“翻译”出来。此外,也要向中方传达出美方准确的调查意图。
美国商务部调查期间,两家公司都详细介绍了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H型钢成本核算,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口以及公司的运作情况等。在调查过程中,美国商业部人员对会计记录最感兴趣,要求中国企业提供所有必要的数据,以便进行计算。
据了解,调查者除了核查构成成本的各个环节因素外,还对公司性质及谁是公司的决策者相当感兴趣。因为调查者认为,这些问题也很重要。在国有体制下,厂方需要证明他们的商业决定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其他意志左右。
在后来的应诉中,马钢刻意强调了以下数点:在确定出口价格方面,并没有政府介入,完全是企业自己的行为;公司经理有权签署销售合同;选举管理层不需要知会任何政府部门;公司在支配出口收入上不受其他方面的限制,并需要对自己造成的损失负责。
前后经过大约一年的调查,并结合问卷调查和实地核查情况,今年5月中下旬,美国商务部调整了有关数据,先后对马钢和潍坊钢管分别作出了0%税率的裁决。据悉,马钢0%的税率,成为美方裁决8个国家和地区税率最好的一家。
马钢和潍钢的努力,使之在将相关产品出口到美国时,不会再受到反倾销的困扰。据了解,马钢和潍钢的反倾销案是首批中国公司在美国通过全部调查,并最终取得0%税率的结果。
不过江鹏也表示,能得到0%的税率当然是最理想的情况。只要积极应诉,有时即使不能将征收关税降到为0%,也并不意味着失败。“比如说,不应诉要征你100%的关税,应诉后关税只征20%,而且这种情况下你出口还有钱赚,能说不是胜利吗?”他说。
交钱才有赢的机会
打反倾销官司,一个不能避免的环节就是聘请律师事务所,并且一般需要聘请国外比较知名、善打贸易官司的律师行。据了解,国内有些企业是因为担心律师事务所的高昂收费,才不愿去打反倾销官司的。
潘也承认,作为国际知名大律师行,美迈斯的收费是比较昂贵的。和国际惯例一样,他是按工作时间收费。据了解,每为客户工作一小时,大概就会收取数百美元的费用。如此一个反倾销的官司打下来,受委托的客户往往需要付出几十万美元甚至更高的价钱。
而且,律师事务所并不事先有所承诺。“我们不敢说我们肯定能打赢,只能说去尽力打赢。”潘说。不过他表示,如果不肯支付这笔费用,等于将打赢的希望也放弃了。最终结果是放弃了国外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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