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5月21日在北京宣布,一批新的外汇管理政策措施不日即将出台。
这些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允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资企业,经外汇局核准后开立外汇结算账户;放宽远期收汇备案的期限,进一步简化出口收汇核销优秀企业的核销手续;取消部分进口付汇备案登记手续,建立进口付汇备查机制,对进口逾期未核销分类处置;允许
《国际金融报》(2002年05月22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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