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4月27日消息:“五一”七天长假,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天对新民晚报记者介绍了相关规定。
“五一”期间,1日、2日、3日是国家法定休假日,4日至7日是休息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五一”期间安排员工加班的企业,应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休息日或调休日加班,企业又不能另外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其延长工作时间,并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不过,企业安排劳动者在休假期间值班的不能视为其加班。加班应是劳动者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从事原来的工作。
据了解,按照规定,不支付加班费用的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按照劳动部的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要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的25%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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