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电中国外经贸部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亚欧合作中心主任李钢在日前此间举行的“民营经济春季报告会”上透露,尽管外贸经营权已逐步放开,但私营企业的外贸出口仍面临四大因素的制约。
李钢说,自一九九九年十月中国逐步放开外贸经营权以来,内地私营企业走出国门闯荡国际市场,取得了不凡的业绩。二00一年,获得外贸经营权的私营企业近十万家,出口总 额达到一百九十六点八六亿美元,进口总额达到二百四十亿美元,出口总额和进口总额分别占全社会出口总额和进口总额的百分之七点四七和百分之五点八四。他预测“十五”末出口份额将达到百分之二十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私营企业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在门槛仍高于国企,经营环境未有彻底改观的背景下取得的。李钢分析说,私营企业在四个方面仍未获得国民待遇:
一是获得经营权的标准仍然高于国企。一九九八年将私营企业获得经营权的前提——注册资金的标准下调为不少于八百五十万美元,二000年进一步下调为五百万美元,二00一年更下调为三百万美元,仍然高于国企。
二是很难获得配额商品的经营权。由于配额商品的经营权是根据前三年的经营业绩发放的,因此对于刚刚进入外贸领域的新手来说,就无法获得。
三是两项重要的外贸权——对外劳务合作和工程承包权以及对外投资权,至今仍未对私营企业开放。虽然一些私营企业在这方面已有一些尝试,但毕竟不是合法的行为,过程也很曲折。
四是内地一些政策导致融资困难,如贷款难、出口退税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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