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擎北京报道
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于日前发布的“2002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私营企业在商务交往中的企业信用评价较低。而被企业经营者认为在商务交往中守信用的企业按经济类型排序依次是:国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
本次以“企业信用”为主旨的调查是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第九次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调查以企业法人代表为调查对象。调查共发出问卷15000份,收回有效问卷4695份,有效回收率为31.3%。
调查显示,企业经营者选择排在守信用前10位的省、市依次是:上海、北京、江苏、广东、山东、浙江、天津、辽宁、四川和河北。
从地区看,东、中、西部地区的企业经营者认为企业信用状况“好转”的比认为“恶化”的分别多28.1%,27.2%和19.9%。
调查结果显示,近一年来,各类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发生了合同纠纷。只有8.6%的企业没有发生合同纠纷。从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发生5起以上合同纠纷的比重为25.2%,高出非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中,发生5起以上合同纠纷比重最低的是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而企业在遇到合同纠纷时,超过半数会采取“诉讼”或“双方协商”的解决方式,少量的企业采取“仲裁”、“第三方调解”或“自行采取强硬手段”的解决方式。
从企业信用与盈利状况的关系来看,A级或A级以上信用的企业中,盈利的占69.3%,其他企业盈利的占49.8%。从企业信用与资金状况的关系来看,A级或A级以上信用的企业“资金紧张”的占55.6%,其他企业“资金紧张”的则占65%。
调查表明,不少企业经营者认为我国企业的信用状况还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拖欠货款、贷款、税款、违约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现象较为严重;企业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不严、部分企业经营者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和企业普遍追求短期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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