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4日电(记者贺劲松张晓松)《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社会保险协定》今起正式生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署的第一部社会保险方面的双边协定。
这部协定是去年7月12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与德国劳动和社会事务部部长签署的,旨在确保中德双方驻外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前提下,避免同时承担缔约两国法律规定的 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
《协定》明确互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范围为法定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适用免除缴纳“两费”的人员为派遣人员、子公司人员、无雇主人员、船员和外交雇员;外交雇员经雇佣双方申请,免除期限不限,其他人员首次可申请免除缴费期限最长为60个日历月,总共可延长至96个日历月;符合免除缴纳“两费”的人员由经办机构签发《根据中德社会保险协定出具的证明书》,由申请人向征缴机构出示。
据介绍,为便于这一协定的实施,中德双方有关机构已于今年2月10日和18日分别在北京和波恩签署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社会保险协定参保义务的行政协议》,中德两国在对方国内就业人员的有关社会保险问题将得到妥善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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