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大军/文
无论从今年两会议题热点还是经贸委的工作侧重上看,国企改革的难点问题依然是重中之重: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难、就医难、国企及中小企业破产难等历史沉疴,亟待救治,更需解药良方。为了解来自国企一线企业家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记者日前走访了参加此次政协会议的姚建亭委员。现任民革哈尔滨市主委的姚建亭委员,不久前一直是一家有上万职工 的大型国企的副厂长,26年的工作实际,使他与企业同步经历了改革的全过程,谈起企业的成败关键、内忧外患,他感触很深,也很有心得。对于目前国企面临的几大难题,他按拟定提案资料开始依次说起。
一、建议解决下岗职工难出再就业中心的问题
目前,有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中心已近3年,按要求进入再就业中心期满3年的职工,应与原企业脱离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至今部分企业的下岗职工却出不了再就业中心。
1、内债难还,职工不同意出中心。企业因经营陷入困境,拖欠职工的工资、补贴、医药费难以偿还;还有的企业在职工进入再就业中心后,3年来生活费没有足额发放,旧账未还又欠新账;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应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企业也无力承受。企业内债的形成具有历史原因,而且数额大,特别是停产半停产企业要偿还清职工的债务,难度相当大。
2、社会保障能力差,职工不愿意出中心。按现行规定,企业不缴纳失业保险,职工与企业脱离关系后也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由于种种原因确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欠缴失业保险金,导致部分职工出中心后不能进入失业保险。
3、就业岗位难寻,职工不想离开中心。现在我国劳动力过剩,经济结构处于调整时期,改制企业用工裁员的多,录用的少。新生的民营企业虽然有一定吸纳能力,但是用人流动性大、用工不规范、信誉差,眼下不能作为存身之地。由于多数下岗职工知识水平低、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市场的要求。近3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哈尔滨市下岗职工重新上岗、自谋职业的人员,仅占进中心下岗职工总数的7.8%和5.8%。有相当数量的下岗职工靠打短工收入来补贴生活费用。他们找不到相对稳定的工作,感到生活无依靠,所以不想离开中心。
下岗职工出中心遇到困难最多的还是老工业基地城市,在推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棘手的问题。据初步了解,哈尔滨市所属各企业拖欠下岗职工内债大约在6亿元左右,欠缴养老、失业保险金1.56亿元,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尚未统计在内。面对巨额债务,企业还不起,地方财政也难以承担。为了妥善解决下岗职工出中心的问题,姚建亭委员提出以下建议:
1、拖欠职工的各种费用,可采取资产变现、冲减职工住房房租或购房款、折资入股、债权转股权等多种办法偿还。要尊重职工的意愿,企业与职工平等协商解决。
2、企业解除下岗职工劳动关系时,应当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对支付确有困难的企业,财政应给予扶助,保证不拖不欠。
3、采取先保障后结算办法,劳动保障部门将出中心的人员先接纳下来,然后再与企业算细账,保证脱离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及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4、根据我国城市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界定低收入群体维持基本生存条件。最低生活标准要考虑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子女义务教育及高寒地区冬季取暖四个方面的费用,发放方式可以多样化,以此为基础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5、要充分认识老工业基地城市面临的巨大压力,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的各种问题。中央财政要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使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的决策得到充分贯彻,巩固发展国企脱困的成果。
二、建议帮助解决国有劣势企业破产问题
据姚建亭介绍,黑龙江省是我国重工业基地之一,国有企业相对比较集中,传统产业比重高。目前,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高、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这类企业已经没有继续保留价值,需要从快从速破产关闭。
黑龙江省近些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已有102个项目列入政策性破产计划。其中已实施终结78项,11个项目正在实施,还有13个尚未实施。累计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59.3亿元。通过政策性破产,使一批劣势企业退出了市场,减少了国有企业亏损源。但是由于该省劣势企业多,还有一批应该退出市场的企业没有退出,造成企业亏损面居高不下。据初步测算,还有139户国有大中型劣势企业应通过政策性破产退出市场,需要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204亿元。从核销速度来看,目前只完成了1/4的工作量,比全国进度慢了一半,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为了实现用3—4年时间基本解决陷入困境、难以继续生存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退出市场的目标,每年需要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50亿元。由于在黑龙江省的国有银行每年提取的呆坏账准备金只有20多亿元,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要。2002年计划上报26个破产项目,准备核销呆坏账58.6亿元,准备金缺口较大。
为此,他建议中央财政安排19.8亿元补贴,保证国有劣势企业破产工作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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