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三月十四日电(王华叶永才)广东争取在今年内在部分城市进行外资参与药品分销业务试点,并从今年起全面取消零售药店的各种附加限制。这是正在此间举行的广东省药监管理工作会议上传出的消息。
广东省药监局局长陆惠兴透露,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根据中国政府从二00三年开始放开药品分销业务的承诺,广东省药监局争取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地进行外资参与 药品分销业务的试点,即试行允许外资参与药品的批发、零售业务。通过试点积累监管经验,引入竞争机制。目前,此事仍在磋商阶段。
根据该省药监局此前颁发的《广东省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申明开设零售药店是“不惟成份,只惟条件”,不再限制个体药店的投资,布局问题则由各市自行规定。但从今年开始,广东各地进一步取消包括距离间隔在内的各种附加限制措施,这意味着药品零售业将全面放开。
与此同时,广东省药监局今年还将出台“乙类非处方药零售管理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零售连锁企业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品。并重申凡新开办药店必须符合GSP和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必须配置电脑,与药品监督网互联,接受监管。据悉,广东省药监局将出台相关政策,大力发展药品连锁经营。
据了解,去年广东率先对国内药品市场实施开放政策,广东省药监局解冻了暂停三年之久的零售药店开办申请,实行按标准条件受理开药店,从经营场所、人员和质量管理等方面抬高市场准入“门槛”,使爆炒“药品经营许可证”受到抑制。至去年底,全省批准新开药店三千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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