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至7月,受中国(厦门)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的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组织了“欧盟中小企业对华投资发展研究问卷调查”工作。其目的是了解欧盟国家在华投资企业经营的基本状况、面临的问题,对目前投资经营环境及今后投资发展战略的具体看法、意见和建议,收集最基本的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改善外商对华投资环境,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提供决策参考。
此次调查共向2200户企业发出问卷(每户1份),实际回收的有效问卷为136份,回收率为6.18%。调查对象是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驻我国的德国、法国、英国等欧盟国家商会推荐,以中外合资、合作、独资等投资方式注册的欧盟国家在华投资企业。有效问卷的地区范围,覆盖我国的24个省、市、自治区。东部发达地区占80.1%,其中上海31户,占22.8%。问卷由企业法人代表填写,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战略与业绩、对我国投资环境的评价与展望三部分,共69个选择题目。文中将外方投资规模500万美元以下企业设定为中小企业,有80户,占全部被调查企业的58.8%。本文为问卷调查企业基本情况和经营战略与业绩情况分析。
(一)企业类型
问卷中,将企业类型分为四种: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其他。在被调查企业中,中小企业与全部企业的类型分布结构基本一致(表1)。“中外合资企业”比例最高,在全部企业与中小企业样本中均占58.8%;在“外商独资企业”中,中小企业比全部企业高2.5个百分点,为36.3%;而在“中外合作企业”中,中小企业比全部企业比重低1.6个百分点,为5%。
表1 问卷调查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 全部企业 中小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 58.8% 58.8%
外商独资企业 33.8% 36.3%
中外合作企业 6.6% 5.0%
其他 0.7% 0.0%
合计 100.0% 100.0%
到2000年底,欧盟企业在华投资项目累计为11384个,累计合同外资额504.3亿美元,实际投资金额252.7亿美元。尽管欧盟企业对华直接投资总体上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但从问卷调查结果看,与欧盟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跨国并购投资已成为主导形式相比,我国目前吸引欧盟企业投资仍以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等传统方式为主。这一调查结果提醒我们,在吸引外资形式上,既要促进发展“绿地投资”,同时,又要积极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外商特别是欧盟企业,逐步增加以跨国并购方式向我国投资。
(二)行业属性
1.被调查企业与其外方投资机构行业属性
我们将行业属性分为15个行业。从调查样本来看,制造业为欧盟企业投资的热点行业。按户数计算,在全部样本与其中的中小企业样本所占比重均在80%左右(表2),其余行业则在5%以下。制造业中,中小企业占78.8%,比全部企业低3.8个百分点。导致这种差别的主要原因是制造业为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投资规模比较大;与此原因相同,社会服务业行业所占1.3%的企业,全部来自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如建筑业、批零贸易、餐饮业的企业较多,而在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基础设施领域没有介入。
欧盟国家是世界上对环境最为关注的国家和地区,具有强烈的环保意识,拥有先进的环保设施和丰富的治理经验。我国特别是西部地区在环保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有巨大的投资需求,欧盟企业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表2 问卷企业所属行业
行业属性 全部企业 中小企业
制造业 82.6% 78.8%
农林牧渔业 0.8% 1.3%
采掘业 0.8% 1.3%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8% 0.0%
建筑业 3.0% 5.0%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3.0% 1.3%
批零贸易、餐饮业 2.3% 1.3%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0.8% 1.3%
社会服务业 0.0% 1.3%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5% 2.5%
其他行业 4.5% 6.3%
合计 100.0% 100.0%
注:问卷中列出的“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没有企业选择。
另外,欧盟在华投资企业行业属性与外方出资机构相比,分布结构大体一致,都大多集中于制造业部门(表3)。调查结果显示,国外出资机构在华跨行业投资的情况并不普遍,被调查企业行业结构与外方出资机构行业基本类似。
表3 企业外方出资机构行业属性
行业属性 全部企业 中小企业
制造业 75.8% 70.5%
农林牧渔业 0.8% 1.3%
采掘业 0.8% 1.3%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8% 0.0%
建筑业 3.0% 5.1%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3.0% 1.3%
批零贸易、餐饮业 3.8% 5.1%
金融、保险业 2.3% 1.3%
房地产业 0.8% 1.3%
社会服务业 0.0% 1.3%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0.8% 1.3%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0.8% 1.3%
其他行业 7.6% 9.0%
合计 100.0% 100.0%
注:问卷中列出的“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没有企业选择。
2.选择制造业企业的具体行业分布
此项调查是进一步细划选择制造业企业的行业分布。问卷中列出了28个按传统分类划分的行业,有效问卷回收率97.1%。调查的结果(表4)是,除“其他制造业”(其中包括传统行业和没有列出的新兴制造行业)占8.8%之外,中小企业排第1位的是“专业设备制造业”,占10.0%,其它依次是“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8.8%)、“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和“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6.3%),这些行业以及“食品加工业”、“饮料制造业”、“服装制造业”、“家具制造业”等均高于全部被调查企业的比重;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5.0%)则低于全部企业水平;在“化学纤维制造业”、“塑料制品业”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则为空白。这表明中小企业尽量避开高污染行业,更偏爱投资回报率高、风险较小、市场前景看好的热点行业。
中小企业在装备制造领域的普通机械、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的比重均在5%以上。这表明我国较为注重技术密集型引进,以改善制造业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使这些产业成为我国经济中成长最快的部分和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果最为明显的主导因素。
表4 选择制造业的企业具体行业分布
行业属性 全部企业 中小企业
食品加工业 3.8% 5.0%
饮料制造业 1.5% 2.5%
纺织业 1.5% 1.3%
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 0.7% 1.3%
家具制造业 3.8% 5.0%
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0.7% 1.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0.6% 5.0%
化学纤维制造业 2.3% 0.0%
橡胶制品业 0.7% 1.3%
塑料制品业 2.3% 0.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7% 1.3%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0.7% 0.0%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0.7% 1.3%
金属制品业 3.8% 2.5%
普通机械制造业 7.6% 7.5%
专用设备制造业 6.8% 10.0%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4.5% 6.3%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6.1% 6.3%
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7.6% 8.8%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3.8% 3.8%
其他制造业 12.2% 8.8%
合计 82.6% 78.8%
注:问卷中列出的“食品制造业”、“烟草加工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没有企业选择。
(三)企业外国投资方所属国家
在136户样本企业里,有6户企业的外方投资来自两个不同的欧盟国家,其中3户为中小企业。这种情况我们的处理方法是,将来自两个国家的按照每个国家0.5户来统计。统计结果显示,全部被调查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外国投资方所属国家,排前3位的均为德国(42.3%,46.3%)、法(16.3%,13.1%)、英国(13.2%,10%)。其中,中小企业外方所属国家比重高于全部被调查企业的有德国、意大利、瑞典、荷兰、比利时。
(四)企业外方投资比重
被调查企业中,外方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占59.5%(表5),其中“11~100万美元”、“101~500万美元”的比例最高,分别为27.1%、28.6%。外方投资额“501~1000万美元”的占15.0%;其余几项不足10%。
问卷结果显示,欧盟对华投资企业中,中小型规模企业占有较高的比重。我国市场广阔,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适合技术密集型及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投资领域很多,欧盟在华中小企业善于抓住机遇,因而获得较大发展。
(五)企业外方持股(资产)比重
从被调查企业情况看(表6),中小企业排第1位的是外方持股51~99%的企业,占35%,比全部企业低9.9个百分点;排第2位的是持股100%的独资企业,为33.8%,与全部企业基本持平;持股21~50%的,高于全部企业7.9个百分点;持股20%以下的为1.3%。
中小企业中外方控股的企业占68.8%,低于全部企业的77.3%。这表明投资项目的投资额越大,欧盟企业的出资比例越高,反映出欧盟大型投资企业更倾向于合资控股和独资的投资方式,而中小企业的这种意识则相对淡一些。在调查中了解到,欧盟企业的投资坚持以利用双方优势为基础,合资主要是为了利用当地合作方与政府的关系以及营销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在投资初期,欧盟企业由于对当地情况缺乏深入了解,多采用合资方式,以取得政府支持和迅速占领市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投资环境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不断提高,大型跨国公司建立全球配套生产与营销体系的条件不断得到满足,在华企业生产经营经验不断丰富,对当地合作方依赖程度降低。为确保其对优势产业的技术控制,为了其占领我国市场和全球战略的需要,独资会成为投资的主要方式。
表6 企业外方持股规模
持股比重 全部企业 中小企业
比重100% 32.4% 33.8%
比重51~99% 44.9% 35.0%
比重21~50% 22.1% 30.0%
比重20%以下 0.7% 1.3%
合计 100% 100%
(六)公司外方出资机构资产规模(以美元为计算单位)
调查结果显示(表7),中小企业外方出资机构资产规模在5001万美元以上的所占比重最高为34.7%,而全部企业为51.6%;在3001~5000万美元的为13.9%,比全部企业高5.7个百分点;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接近60%,大大高于全部企业的40.2%。
这也证明了以上的判断,我国已经成为倍受欧盟大型企业关注的重点投资区域。尽管欧盟在华投资的企业有接近60%投资规模属于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但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及对外开放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欧盟在华投资企业将有较大发展。
表7 企业外方出资机构资产规模
全部企业 中小企业
100万美元以下 9.0% 15.3%
101~500万美元 8.2% 6.9%
501~1000万美元 9.8% 12.5%
1001~2000万美元 7.4% 8.3%
2001~3000万美元 5.7% 8.3%
3001~5000万美元 8.2% 13.9%
5001万美元以上 51.6% 34.7%
合计 100.0% 100.0%
作者:人事局信息中心于伟加张鸿
表5 企业外方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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