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二月二十六日电(张道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今年一月份共办理出口退税九点四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加退税三点四亿元,增长百分之五十七点八,加速了福建外商投资企业与外贸企业的资金周转。
对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是指对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在生产销售环节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先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不足抵扣部分给予退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
为支持福建省外向型经济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今年全面推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该省各级国税机关优先办理生产企业“免、抵”税调库,优先办理出口企业退税,并集中人力、物力,加班加点审核退税材料,确保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贸企业及时拿到退税款。
股票短信一问一答,助您运筹帷幄决胜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