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三年三级跳 广州收过头税?
国务院专项检查结果:没有
正当人们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3年实现了税收收入大跳跃持怀疑态度之际,国务院派出的专项检查小组的结论于本月2日出来了:“广州地税局没有收过头税”!日前,市地税局 曾素盛副局长接受采访时表示:经过这次国务院派人来检查,我们对基层的工作放心了,对今后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的劲头更足了。
3年累计收入816亿元
广州市地税局于1999年2月8日开始独立运作。3年来,该局累计组织各项税、费、金收入816亿元,年均增长47·5%,为广东省和广州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财力保障;广州市地税收入在全国、全省地税收入总量中所占的份额也逐年攀升,由1998年的3·68%上升到2001年的5·7%,于1999年开始稳居全国十大城市第三,省会城市第一位。过去征管难度最大、最能反映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两个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3年时间里取得突破,并成为增幅最大的税种。企业所得税从1998年的12亿元上升到2001年的88亿元,每年平均增幅达94%;个人所得税从1998年的15亿元上升到2001年的42亿元,每年平均增幅达41%。
专项检查终解疑团
税收快速增长本来是件好事,但如果收过头税,便违背了税收法制原则,会给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这次国务院专项检查组在广州进行为期10多天的全面调查取证,目的是为今年所得税分享改革掌握第一手资料,但却从侧面解答了外界“广州税收收入增长过快、收过头税”的疑团。
专项检查组从广州市地税局电脑数据库抽取了2001年企业所得税征收入库单笔10万元以上的1329户企业申报、缴纳、税局解库数,抽查额占全市征收的企业所得税额的86·15%。同时延伸检查了78户企业,延伸检查所得税额达57·01亿元,占市地税局去年征收企业所得税的64·93%,占本次抽查额的75·36%。检查组最后的结论是:广州市地税局没有收过头税;广州市地税局组织的税收收入是在《征管法》和所得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内,更没有违规违纪问题。地税不仅做到应收尽收,且为广州市乃至广东省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三大要素成就地税高速增长
曾素盛副局长在接受采访时分析,决定广州地税快速增长有三大要素———
首先是广州市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引致了税源扩张。几年来,广州市经济总体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GDP增速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科技产业获得长足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增效目标全面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政府投资通过乘数效应对经济产生了多倍的扩张性影响,刺激了市场的有效需求,有效地扩展了地方税收的来源。
二是成功的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有力推动了广州地税的快速、良性增长。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广州市地税局于1999年开始,全面实施了税收管理体制和征管体制的改革,建立起以属地征收为核心内容的征管模式,形成了以信息化为依托、以专业化分工为基础、相互制约的现代化地方税征管新格局,消除了各区争抢税源、随意减免税收的根源,彻底解决了过去由于企业跨区登记导致税收管理混乱的“老大难”问题,有效地遏制了以往各区只关心区属企业利益的狭隘思想,在全市范围内协调、有序地培植了源源不断的税源。
三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和优化管理手段、方式,使新征管模式的内在优越性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于1999年开始,建立了“重点税源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对年纳税额在3000万元以上和5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业户进行建档跟踪,对年纳税额在3000万元以上和500万至3000万元之间的重点税源企业分别实行一把手亲自联系的负责制;推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向首批22家A类纳税信誉等级企业授牌。同时严厉打击发票违法活动,均收到较好效果。此外,强化服务,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率先通过国际ISO认证等等,都使税务管理工作上了新台阶,而且通过加强征管,使税源变成了税收。(本报记者朱桂芳通讯员 阮小刚)
短信点歌,带去你真挚的祝福! 3500条闪电传情,让她想不看都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