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擎北京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布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农产品进口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榈油、食糖、棉 花、羊毛及毛条十种农产品进口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即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的结果,每年确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数量,配额内进口实行低关税,配额外进口实行高关税。
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将在每年年底前公布下年度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数量和申请条件,并由国家计委授权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受理企业的进口配额申请。每年年底前将下年度的一般贸易配额分配给符合申请条件的最终用户。申领到配额的最终用户,在每年9月15日前将无法用完的配额,应当交回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对需要配额的用户进行再分配。
新的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体制建立后,企业可以根据申领到的关税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然后到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授权机构领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凭证办理海关进口手续,可不再到外经贸部门换领进口许可证。
关税配额证分为A类和B类两种。A类证主要适用于一般贸易进口;B类证适用于加工贸易进口。
据悉,2002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分配原则及申领时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将于近期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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