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服务导报》 沈晓杰
今天下午,由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直播的第一个公开召开的全国性的价格听证会——铁路价格听证会,在全国百姓的“高度关切”中在北京举行。
这几天,在人们的交谈和新闻的热点中,“价格听证”成了最热的一个词。这不仅因 为“听证”所涉及的价格项目直接关系到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还在于消费者第一次在“国家级”的层次上有了“知情参政权”。这比几年前在“幕后”所举行的“电信资费价格听证会”,更显得进步和成熟。但是,在价格听证会上,包括消费者、经营者和政府主管官员和专家学者究竟应该对哪些涉价内容“听”而“证”之,全国的广大观众怎样才能看出其中的“门道”,评价听证会的效果,却并不是很多人所了解的。有些人甚至把“铁路车票涨不涨价”和“涨多涨少”作为衡量“听证会效果”的“唯一检验标准”,就更是显得片面。?实际上,要想看出“听证会”的“门道”,客观准确评价其效果,关键在于了解价格听证制的核心和实质。按照发达国家常用的听证惯例,定价成本是否公开测算,作价原则是否公开确定,审价程序是否公开参与,是检验价格听证会是否公正、客观、有效的基本原则。这“三公开”的落实与否,是决定价格听证成功的关键。
“运营成本”是近年来多次价格听证会最有“戏份”的内容,不少水电气和电信、铁路等一些垄断和公用事业部门,在大大小小的各种价格听证会上,通常都会拿出他们自己的一笔“成本账”(当然有些“底气”足的干脆连成本账目也不公开),声称再不调价会怎么怎么“亏损”,实际上这笔账是怎么“算”出来的却是大有名堂。通常在这些“旱涝保收”的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平均的工资福利水平往往是当地各行业的前列(注:铁路似乎现已“跌入”社会平均水平),楼堂馆所之类的也特别多,由于钱来得轻松,甚至有的企业出现不该发生的事。前段时间,在南京市受到“价格听证”最多的公用事业局局长和自来水公司的头头脑脑在宁波“出事”后,不少南京市民就提出疑问,当年他们提出的“经营亏本”,是否也把他们:“叫小姐”和“游山玩水”的“成本”包含进去了。一个成功有效的价格听证会,就应该把这些有“戏份”的“注水成本”剔除出去,并且保证这些部门的“经营成本”是在保持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水平下正常的经营开支,而不是垄断部门“好吃懒做”的结果。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昨天从国家计委传出消息,为了保证此次铁路部门提出的“经营成本”货真价实,作为听证会主办方的国家计委已聘请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铁道部提出的账目进行审查。“挤水”的程度如何,今天下午的听证会就能一见分晓。
至于谈到“作价原则公开确定”,这也是衡量价格制定是否科学的重要一环。在发达国家,对水电气、电信、铁路这些垄断和公用部门有一个总的作价原则,就是其价格应该等于“成本+公正报酬率”,这里所说的成本,不是包含了“高工资、高福利、高消耗和高消费”的“个别企业”的“个别成本”,而是社会行业的平均成本,因为“个别成本”没有科学性”。这些国家甚至还规定,政府投资的公用事业的“公正报酬率”原则上应该为“零”。因为其“取之于民”,自然也应该彻底“为民服务”,不能再在老百姓身上赚钱。若有的公用事业投资由国家和私人各占一部分。其公正报酬率也要低于社会平均报酬率一个幅度;若完全是由私人投资的,其公正报酬率也应不高于或低于社会平均报酬率。之所以定这个“基调”,是因为这些国家认为,在公用事业这些垄断性行当,获取利润的可能性大,投资风险相对较小,而且又是为大众服务的,其利润水平自然不应超过社会平均值。?但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在以往各地举行的价格听证会上,“定价原则”是一个常常被人“忘记”的关键内容。在这次听证会上,定价原则能否被主办者重视,也将成为社会和媒体为其成功与否进行“打分”的一个重要标准。
至于“审价程序公开化”,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举行价格听证会的这种形式,特别是这次中央电视台进行现场直播,让全国人民进行“听情参证”,在价格听证史上,可谓是迈了一大步。但是如果价格听证会仅仅停留在“说”和“听”的阶段,甚至像某些部门愿望的“就是听取意见”,那就有可能使听证会的效果大打折扣。“审价程序的公开”不只是消费者、经营者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说”与“听”,更重要的是,价格主管部门在“听”了之后,是最终决定价格的定价过程公开、透明化。这也就像法院庭审,在双方呈诉后,法官作出判决时,公开其“判决书”并特别强调其执法的依据所在。当然,这不是在今天的听证会上当场能解决的问题,但人们还是盼望着在“听证”了之后,定价的过程也能透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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