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6日消息:根据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最新公布数据显示,经过多年快速发展,目前西藏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第七。
此次调查设计内容包括收入、消费水平、住房、文化教育、卫生条件等。位于前六位的为上海、北京、广东、浙江、天津和福建。
今年,西藏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7090元,前11月,西藏人均消费性支出为5446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4.34倍和2.33倍。
同时,西藏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也在全国首屈一指。2000年底,西藏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9·86平方米,居全国首位。
西藏的物质文化生活也在飞速发展。消费结构渐趋多元化,教育、健康支出也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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