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粮食购销全面市场化
取消定购任务放开购销价格
本报讯近日,省政府为解决当前粮食生产和流通存在的粮食生产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粮食难以顺价销售、国有粮食企业机制不活、粮食市场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等问题,进一 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发出《关于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省政府决定,按照“稳定生产能力,自主种植经营;取消定购任务,放开购销价格;规范市场管理,搞活粮食流通;政府分级负责,确保粮食安全”的思路,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
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行农民自主种植经营。切实保护好200万公顷基本农田,确保全省年粮食生产能力不低于1750万吨。取消指令性粮食生产计划,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把农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交给农民,放手让农民按市场需求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充分发挥珠江三角洲、沿海地区和山区的区域优势,重点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高效益、高创汇、高附加值的水果、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大力推广“订单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实施粮食品牌战略,提高市场竞争力。继续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逐步把基本农田建设成为标准化高产、稳产农田,提高耕地质量。建立和完善农技服务体系和农业信息网络。从今年秋粮上市起,粮食质量标准按国家新颁布的标准执行。
取消国家粮食定购任务,放开粮食购销价格。从今年起,将国家粮食定购计划改为指导性收购计划。农业税(公粮)由实物税改按每50公斤稻谷45元折算为货币税分解到农户,由财税部门下达和征收。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下市场形成粮食价格机制。在正常情况下,粮食购销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生产者与经营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特殊情况下,市场粮价过低时,由政府增加粮食收购和储备,必要时制定收购最低保护价,或采取其他形式直接补贴给粮农,保护生产者利益;当市场粮价过高时,政府通过抛售储备粮或制定销售最高限价,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后,继续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军队粮油供应。
规范粮食市场管理,搞活粮食流通。坚持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实行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制度和粮食加工、批发准入制度,推行粮食专业化经营。充分利用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确保全省粮食总量平衡。加快培育和建设粮食市场体系。
坚持粮食工作政府分级负责制,确保粮食安全。坚持和完善“米袋子”各级政府负责制,强化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增加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珠江粮食走廊”;建立粮情监测和粮食安全应急机制。
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培育粮食购销骨干企业,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继续从政策上支持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妥善解决粮食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符信)
清醒看世界 评2001年十大新闻赢掌上电脑MP3大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