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产权第一战:德赛状告天时达
“估计,天时达塑胶电子侵犯我们德赛可发光装置的新型无绳电话机天线专利所带来的损失目前达到了600万元左右”,德赛电子总经办赵海滨先生在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德赛电子状告天时达塑胶电子侵权案前不久接受《金周刊》记者独家专访时这样说。看来,这场入世以来我国的产权第一战就要硝烟四起。
德赛电子:
3款电话机专利被6家以上公司盗用
状告天时达塑胶电子只是“杀鸡骇猴”
位于惠州的德赛电子有限公司直属于我国电子百强企业——广东德赛集团,是德赛自主品牌四大支柱企业之一。公司创建于1993年,主要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德赛品牌的通信终端产品和电子产品,年产量有500万台左右,是电话机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实力型企业。
成立于1982年的天时达数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电讯终端设备为主的大型高新技术外商独资企业。1984年在内地合作投资设厂生产电话机,1994年取得国内通讯产品的产销权,天时达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则为其主要的七个生产厂之一,天时达塑胶电子年产量达到了300多万台,是国内外知名电话机生产基地。
德赛电子和天时达塑胶电子可能都没有想到,自己会因为是中国入世后第一知识产权案的原告和被告而备受媒体关注。
德赛电子总经办的赵海滨先生介绍,德赛电子的可发光装置无绳电话机天线是在去年9月份申请专利,今年7月6日授权专利的。可是,今年5月,德赛电子偶然发现了天时达也有和德赛电子相同的可发光装置无绳电话机,引起了德赛电子的高度警觉。后来,德赛电子得知天时达以深圳为基地,并在杭州,重庆,成都等地生产出了可发光装置无绳电话机。
“天时达的这款侵权电话机是从5月份上市的。由于天时达的侵权行为,各地经销商大肆压价,致使德赛电子的可发光装置无绳电话机每部比侵权前降低了100元左右,按每月至少销售1万台计算,现在最起码给德赛电子造成了600万元的损失”赵海滨说。
9月,一纸德赛电子状告天时达侵权的诉状递上了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除了要求天时达立即停止生产该款电话机,公开向德赛电子道歉外,还要求天时达赔偿德赛电子经济损失100万元?据了解,随着时间的推移,德赛电子要求所赔偿的经济损失将有可能增至500万元。
天时达塑胶电子:
如果我们是强盗
那么德赛电子也一样是强盗
负责代理该专利的广州知友专利代理有限公司的张文雄认为,被告天时达塑胶电子构成了对德赛电子专利权的侵权。对此,天时达塑胶电子的马先生说,“整个电话机行业都是使用爱华、三星和西门子等外国公司的技术,电话机行业生产企业谁快谁就报个专利。怎么能说天时达侵了德赛电子的专利权呢?如果说天时达塑胶电子是强盗的话,德赛电子也一样是强盗。”
德赛电子反驳认为,每年德赛电子在研发方面所投入的资金高达千万元之多,并不是完全的“拿来主义”,其产品是经过了二次开发,应该拥有专利权。但天时达仍然不认为自己侵犯了德赛电子的专利权,马先生说,要说可发光装置无绳电话机,天时达塑胶电子早在1999年就有了,只是一直没有去申请专利而已。按照专利法不视为侵犯专利权。马先生坦言,将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其可发光装置无绳电话机天线早于德赛电子生产。
对于不申请专利的做法,天时达塑胶电子的理由是,申请专利得不偿失。电话机推陈出新速度快,一般半年左右就会有新产品推出,一年左右很多旧的电话机生产线就会下马,而申请专利的时间也正好在这个时间之内,所以,等专利申请下来,生产线又该下马了。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业内人士指出,电话机的核心技术几乎全部掌握在爱华、索尼和西门子等外国公司的手中,我国众多厂家的产品芯片大都从这些外国公司那里“拿来”。入世后,外国公司在中国专利版图上的“圈地运动”也已经开始,电话机行业“拿来”的空间越来越小。首先,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对那些外国公司在中国申请的专利的保护应和中国专利一视同仁,中国厂家以前所具有的专利保护优势将不复存在。其次,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电话机生产厂家承认它所生产的产品使用了外国公司的技术,但是,外国公司认为只要产品运用的技术具有他们技术的特征,就可以视作使用了他们的技术。
业内人士认为,企业盗用专利也只能是受益一时,一旦像德赛电子和天时达塑胶电子这样发生侵权纠纷,将使双方两败俱伤,这才是真正的得不偿失。所以,国内电话机生产企业除了在“拿来”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并及时申请专利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增强研发力量,获得独立的知识产权,取得专利的主动权。
《金周刊》记者杨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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