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2001年11月29日消息 上海黄金交易所昨日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内开始模拟运行,这表明我国黄金市场正式由“统购统派”的计划管理模式向市场化过渡。
据介绍,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业务范围包括在指定场所组织黄金等贵金属的交易、结算、寄售、交割、实物抵押以及信息、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和监管。交易所实行会员制,会员为黄金生产企业、用金企业、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人民银行
指定的单位。
上海黄金交易所报价以克为单位,报价最小金额为分,黄金规格为1公斤、3公斤、12.5公斤三种,初期允许非标准规格入库,以后逐步实行规格标准化。标准化交易最小交易单位为1公斤,最小交割量为3公斤,交易所以99.99%、12.5公斤为基准报价条块,其它成色、条块采用开贴水的办法。
上海黄金交易所开业初期实行全额资金(黄金)实盘交易制度,买方交易前必须将资金全额存入交易所指定的帐户,卖方交易前必须将黄金存入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托管。为便于对会员单位交易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在交易所建立初期提供会员单位交易席位,进行场中集中交易,待市场成熟运行后,逐步向无形市场过渡。资金结算与实物交割一般采用T十2的方式,边远地区实行T十3的方式,会员与交易所一级清算。为保证交易的活跃,发挥商业银行在交易所的主要会员和做市商的作用,上海黄金交易所将允许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交易所的会员进行黄金自营和代理业务,并给予黄金业务量最大的部分商业银行黄金进出口权,允许其根据国内市场交易头寸需要转移价格风险。
为更好地满足黄金体制改革后部分中小矿山企业在新老体制过渡期间的需求,交易所设立竞拍机制,对部分非标准金等产品定期进行市场竞拍。同时,在运行三个月内,人民银行通过现有的渠道继续收购,保证销售环节的畅通。三个月后,逐步取消竞拍,人民银行也将停止收购,中小矿山企业可通过寻找代理商或合作者的方式入市进行标准化交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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