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三日电 国家计委最近对现行价格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大规模清理。清理结果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
近年来,中国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价格法律规范中有一些已落后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同时,随着《价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立法法》的施行,一些价格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某些具体规定、内容和提法上也与这些法律不相
适应。
国家计委称,为了维护价格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国家计委在一九九二年价格法规清理的基础上,对截止二000年年底以前发布的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共三百四十一件进行了清理。这次清理的范围包括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经过清理,国家计委决定:将一百六十六件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将五十一件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纳入修改范围;将一百二十四件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宣布作废。
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将使中国价格法制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也将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为进一步扩大这次价格法规清理成果,方便社会各界查询,国家计委将通过编印价格法规汇编、在互联网建立价格法规库等形式,向社会广为宣传现行有效的价格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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