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经过艰苦的磋商,终于就全面启动新一轮谈判作出决议。大会通过的《部长宣言》明确了新一轮谈判的主要议题之一是服务业市场的开放。由于服务贸易领域比货物贸易要广泛得多,性质差异也更大,WTO体制和GATS对服务贸易全面协调的难度可想而知。因此,预计服务贸易迈向自由化的道路将比货物贸易自由化的道路更加漫长。
原定于2001年11月13日结束的卡塔尔多哈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延长会期一天,进行了艰苦磋商后,部长们终于就全面启动新一轮谈判作出决议。大会通过的《部长宣言》明确了新一轮谈判的主要议题,其中服务业市场开放成为主要内容之一。
根据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规定,在该协定生效后5年或更早的时间,要举行新的服务贸易自由化谈判。世贸组织服务贸易委员会在今年3月28-30日,召开会议,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是谈判的日程表。目前各谈判方的态度是积极的,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承认,实现服务的国际分工及贸易自由化,是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内容。首先是贸易自由化可带来竞争机制,一方面,通过竞争可提高服务质量,改进管理,降低成本;另一方面,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进一步提高服务专业水平。其次是使各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部门得以进一步实现专业化,提高效率,并利用规模效益,从而加快本部门的发展,提高竞争力。第三是通过贸易自由化,促使服务提供者充分考虑消费者的需要,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使广大消费者受益,享受到价廉质优的服务。第四是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服务业的蓬勃发展,产生更多的新的就业机会。第五是贸易自由化促进各国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加透明度和可预测性,有利于引进外国的长期投资和技术设备。40多个成员提出了70多项提案。进一步的谈判将在12月和次年3月举行。目前谈判的内容主要涉及GATS第4条(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和19条(具体承诺)的谈判。今年12月到明年3月将就服务贸易的紧急保障措施、补贴、政府采购和国内规定等进行谈判。
GATS第4条目标是通过谈判促使发展中国家成员更多地参与世界贸易。首先是便利增强国内服务能力、效率和竞争力,特别是通过在商业基础上获得技术;其次是改善其进入分销渠道和利用信息网络的机会;第三是在对其有出口利益的部门和服务提供方式上实现市场准入的自由化;第四是要求发达国家设立联络点,提供以下信息:服务提供的商业和技术方面的内容;专业资格的登记、认可和获得以及服务技术的可获性。
第19条是具体承诺的谈判。它要求为推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目标,各成员应不迟于5年开始并在此后定期进行连续回合的谈判,以期逐步实现更高的自由化水平。此类谈判应针对减少或取消各种措施对服务贸易的不利影响,以此作为提供有效市场准入的手段。此进程的进行应以在互利基础上促进所有参加方的利益,并保证权利和义务的总体平衡为宗旨。自由化进程的进行应适当尊重各成员的国家政策目标及其总体和各部门的发展水平。个别发展中国家成员应保持适当的灵活性,以开放较少的部门、放开较少类型的交易以符合其发展状况的方式,逐步扩大市场准入。
新一轮谈判就按照上述目标和原则进行。从现阶段来看,包括发达国家在内,都不可能无条件开放国内的服务市场,各国适度保护国内服务市场是必要的。例如,如果发达国家完全开放劳动力市场,由于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低廉,势必导致大量劳动力前去工作,这将造成发达国家就业市场的巨大压力。于是,发达国家当前对自然人的流动设置了严格的管理措施,主要目的乃是保障国内劳动力市场。因此,现行的国际服务贸易多边规则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只能是在“逐步自由化”的原则下来实现;同时,服务贸易自由化也必须充分考虑到各国的社会和文化背景。
服务贸易的领域比货物贸易要广泛得多,性质差异也更大,WTO体制和GATS对服务贸易全面协调的难度很大,比如在金融、通信、自然人流动等方面的谈判,其结果很难覆盖到其他领域,因此,不能寄希望于一两个回合的谈判就能完成服务贸易的全面协调。
另外,《服务贸易总协定》是WTO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WTO体制所面临的挑战,会波及到国际服务贸易领域。从西雅图部长会议的失败中不难看出,WTO各成员方的立场分歧加大,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和角色也发生了变化,影响力增加。虽然乌拉圭回合将服务贸易纳入了多边贸易谈判,并最终达成《服务贸易总协定》,但那只是一个框架性协议,存在着诸多不足。在涉及服务业的100多个领域,只有少数一些国家承诺开放市场,甚至最大的服务业领域———运输业在GATS中也很少提及,与GATS有关的保障措施、补贴和政府采购等议题,尚未提到日程。许多发达国家都希望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进一步拓展服务贸易谈判的范围,加快服务业市场的开放步伐,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因此,在目标和方式上必然引起冲突和矛盾。可以预见,服务贸易迈向自由化的道路将比货物贸易自由化的道路更加漫长。
服务贸易新回合谈判各方观点
日本
从日本政府向WTO提交的议案来看,他们是希望服务贸易的门槛越低越好。在2000年12月底向WTO提
交的要求进行服务贸易谈判的议案中,日本政府提出了金融、电信、运输(含海运)等9个领域实现自由化的重要性,建议为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各国应取消上述领域对外资的限制和不透明的政策规定;还建议为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谈判的主要方式仍应以传统的双边谈判为主,同时,有必要加强行业间的横向谈判。日本的提案认为,为实现国际海运业的自由化,各国海运业需进一步加强对话。海运服务领域的谈判仍应以国际海运服务、海运辅助服务和进入、利用港口设施三大内容为主。提案认为,目前国际海运业实行自由化的主要障碍是:对外资航运商的限制、对本国籍船舶和本国相关企业的优惠政策、对新进入航运市场的企业的限制及航运业中特定形式的限制等。日本政府希望通过谈判能使上述问题得到改善和解决。
欧盟
欧盟的立场、态度也很积极,主张尽快举行WTO新一轮谈判,要求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步伐越大越好。2000年底,欧洲服务论坛(ESF)举办了题为“2000年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新机遇”的国际研讨会,旨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推动WTO关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新一轮谈判。欧委会贸易委员会帕斯卡尔.拉米在会上陈述了欧盟的如下主张:全面探讨服务业开放问题;贸易、环境和社会政策必须服从于可持续辅助这一主题;公共政策执行透明度;有效保障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鼓励企业竞争;着手探讨GATS尚未涉及的议题,如政府采购、紧急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法规。拉米表示,欧盟愿与WTO其他成员国一起,就环境、服务、建筑、分销、金融服务、电信、电子商务、运输等服务领域的市场开放和合作开展积极探讨。拉米还强调,服务贸易在世界经济中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其自由化进程将决定世界经济发展的进程。服务业开放带来的人员和资金流动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来说,都是双赢互利的。欧盟坚决主张全面开放服务市场。
服务贸易新回合谈判各方观点
美国
美国主张在新一轮谈判中,就《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总条款和具体部门继续谈判,进一步扩大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范围;建议将与服务贸易有关的竞争政策、投资以及腐败问题等列入谈判议程;希望扩大市场准入承诺的部门,尤其关注基础电信和金融服务领域。同时,美国主张降低国内服务业的保护水平,减少市场准入限制,比如配额、经营活动限制等,并要求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来完成取消限制的工作;同时还要求取消国内有碍竞争的规章制度。
发展中国家
占WTO成员80%以上的发展中国家更关心的是发达国家如何更多地开放那些发展中国家拥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力及资源密集型的服务业,比如自然人的流动及旅游项目等。发展中国家对完成与GATS有关的特殊保障措施和政府补贴谈判可能会有一定的兴趣,但坚决反对将竞争政策和投资等新内容纳入新回合谈判。印度以及中美洲和拉美一些发展中国家提交的议案都期望新一轮谈判能够首先在他们所关心的部门和领域取得进展。
(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WTO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梁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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