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将逐步收缩国有经济战线,加强重点,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本报北京11月19日讯 记者苏民报道 国家经贸委近日发布的《“十五”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提出,“十五”期间,我国将根据“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逐步收缩国有经济战线,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本利用效率,解决工业领域中国有资本战线过长
、运营效率不高的问题,实现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据国家经贸委行业规划司司长白荣春介绍,在《规划纲要》中就“十五”期间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提出了以下5条原则性意见:
一是在国防军事工业的核心领域,国有资本必须保持绝对控制地位。
对必须保留的国有独资军工企业,要精干主体,分离辅助,加大重组力度,转换机制;其他军工企业向军民品兼营的方向发展,逐步改组为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二是在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自然垄断的领域,目前国有资本还要占据支配地位。对电网、供热、自来水、煤气等行业以及木材采运、陆上油气、贵金属和稀有稀土金属矿等领域,国有资本对重点企业实行控股,同时吸引非国有资本进入。对食盐、烟草生产及批发业继续实行国家专营。三是在石油化工、汽车、信息产业、机械装备行业和高新技术等体现综合国力的领域,少数重要国有骨干企业国有资本要继续占据支配地位,同时鼓励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四是在高技术的关键和核心领域,国有资本要发挥带动作用。国家一般不再采取投资办厂的进入方式,重点在项目资本金筹措、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给予支持,并以此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和国际资本。五是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主要运用市场机制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和整体素质。加大依法破产力度,探索不良债务处置的途径,积极疏通和规范企业退出市场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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