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1月16日电(记者汪洪洋)国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和上海市外经贸委今天联合举行支持出口外汇政策通报会,宣布进一步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及时调整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及外汇帐户管理政策,以加大支持外贸出口力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放宽中资企业开立外汇结算帐户的标准,扩大开户范围,将开户范围扩大到年度出口外汇在等值200万美元以上,且年度外汇支出额在20万美元以上,守法合规
的中资外贸公司;简化出口核销手续,允许企业按月集中办理核销,取消企业到外汇局交单这一环节,改为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自动在网上交单;取消出口核销单的使用期限,对“出口收汇荣誉企业”或“出口收汇达标企业”,实行按需发单;对于出口应收汇与实际收入外汇之间的差额,根据产生差额的不同原因,根据出口企业的等级及出口规模,经确认真实性后,予以核销或办理差额备查。
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还将根据上海实际情况,进一步放宽浦东新区中小外贸企业开立外汇帐户的条件,在上海特殊经济区逐步进行经常项目项下外汇帐户合并的试点。
上海市外经贸委主任朱晓明在会上指出,鉴于今年出口的严峻局面,上海各出口企业要用足用好各项外汇政策,抓紧一切机会多出口。
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方上浦说,今年1至10月,上海推出的一系列支持外贸出口的各项外汇措施已产生积极效果。然而,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经济规模将出现迅速增长局面的新形势,原有外汇帐户管理政策弊端开始显现,特别是中外资企业在外汇帐户政策上待遇不平等,中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条件过高的状况,束缚了中资外贸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此次及时调整和出台上述外汇政策,体现了世贸组织贸易便利、政策透明等基本原则,将有力支持企业扩大出口,为中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更公平宽松的制度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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