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李海燕 通讯员周先进】日前,天津市养路费征稽管理处负责人介绍,2002年机动车养路费仍需缴纳,同时提醒车主,随着稽查力度不断加大,凡2001年没有按时缴纳养路费的,到2002年还要追缴养路费,并且还要求车主上缴滞纳金。
据介绍,国家交通部和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继续做好2002年的养路费征稽工作,在燃油税没有正式出台前,要确保2002年的养路费足额征缴。为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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