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7日讯(记者徐来)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做好我国“入世”后的司法准备工作,是审判机关近年来的工作重点之一。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专人认真了解和熟悉有关WTO的规则,深入研究涉及司法领域的相关问题,为“入世”后指导各级法院更好地适用WTO的有关要求,审理好相关的各类案件,做好必要的准备。
据了解,早在去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就组成了以李国光、曹建明副院长为首的课题
调研组,将我国“入世”后对审判工作的影响和对策作为重点课题展开深入研究。研究的范围包括WTO的基本法律制度、WTO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比较,“入世”后我国审判工作的有关建设等方面,涉及有关司法解释、司法审查、法律适用、证据规则、案件的执行、司法透明度、法官培训等五十多个专题。有关人员走访了全国人大、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征求了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并深入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在比较充分地了解了有关方面的情况后,完成了有关书面报告,取得了良好的调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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