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通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于今年12月至明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合行动。
《通告》强调,对明知他人从事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生产技术等,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通告》同时申明,卷烟打假联合行动期间,主动交待生产、销售假烟问题,上缴假烟及制假用烟机、原辅材料的,可依法从轻处理。对举报、协助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活动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与奖励。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以及伤害卷烟打假执法人员的,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电话为:(010)63605502;公安部举报电话为:(010)6525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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