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为了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全过程、全方位进行质量和风险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正在研究制定《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指南》。该指南将作为质量控制的指导性细化标准,在全国会计师事务所中推广,这是正在从事此项业务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标准部李晓慧日前在“公司治理改革:中国与东亚”研讨会上透露的。
李晓慧称,银广夏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方对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信誉的怀疑。
为了控制和防范业务和信誉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为有必要在原四项准则的基础上,对第四项准则———质量控制准则进行细化,从制度和机制上防范和控制风险。
据李晓慧介绍,这份指南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业务承接阶段。规定所接客户的风险等级评价和管理,用列举法列举出不能承接的业务。
第二部分是计划阶段,这是控制风险、提高质量的关键点,要求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内控状况等。
第三部分是审计师阶段,这是业务开展的具体过程。规定采取制定项目合伙人负责制,把风险和责任落实到人。除此以外,还规定要实施多级复合,建立注册会计师签名制度、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和例会制度等等,将风险控制在最低幅度,最大限度地提高质量。
第四部分是报告阶段,规定对报告进行最后把关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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