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香港11月3日消息:香港电视广播公司近日与中国中央电视台在北京签署协议,共同在香港组成合资公司,发展环球及大中华区节目买卖及发行服务。
据悉,电视广播公司将占合资公司60%的股权;而中央台驻港全资附属公司则持余下的40%股权。但该协议没有提及合资公司可以在中国内地哪个省份拥有落地权。
根据合资协议,合资公司主席一职将由香港电视广播公司出任,副主席一职则由中央电视台方面出任,其它管理层则由合资公司董事局任命。收入来源方面,合资公司将依赖卫星频道的发行、节目销售以及广告业务赢利。
香港文汇报报道说,协议还指出,合资公司将通过电视广播公司的海外卫星平台及其它网络,发行中央电视台节目;推广及发行TVB8、星河和电视广播的卫星频道。同时,合资公司将成立一间附属公司,负责制作及推出一条卫星频道,内容以娱乐、文化、财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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