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日上午9时,中日两国政府在北京就中日农产品贸易争端问题再次举行磋商。
据悉,此次磋商仍为司局长级,中方代表团由外经贸部、外交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官员组成;日方代表团由外务省、财务省、经济产业省和农林水产省官员组成。这是中日继7月在北京进行的司局级磋商后的第二次正式磋商。
2000年12月22日,日本宣布对大葱、生香菇和蔺草席等三种中国出口商品进行设限调查。此后,日方不顾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对和一再交涉,从2001年4月23日起,对以上三种农产品启动为期200天的临时保障措施。针对日方行为,中国政府于6月22日起对来自日本的汽车、空调、手持或车载移动电话等三种工业品加征特别关税。中日在7月进行的正式贸易磋商和以后的非正式接触均未达成任何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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