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湖北网10月26日消息:武汉首例中国公民状告日本公司知识产权侵权案,昨日在武汉中级法院开庭审理,3名原告要求被告日本公司赔偿侵权损失1000万元。
叶晓明、刘国建、凌模均系武汉大学工程师。他们在起诉状中称,去年1月13日,交通部二公路局送来一台日本索佳公司生产的SET2100全站仪(公路测绘仪器),称仪器精度不好。他们随即对仪器进行了测试检查,找出了“故障”的产生部位及仪器错误设计的改正方法
。
由于出现错误设计的仪器在使用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所以叶晓明3人给索佳公司发出电传,要求“停止该系列仪器在中国销售,对将来出售的仪器作出改正处理后再销售。并向我方支付合理的咨询费”。
去年1月18日,索佳公司派来了专家,叶、刘、凌向对方详细讲述了全部研究成果,并现场做了演示。
更出他们意料的是,索佳公司在得知成果内容后并不跟叶、刘、凌讲座技术转让事宜,却擅自使用这一成果对其产品进行改造,并投入市场。叶等人在多次追计技术使用费遭拒的情况下,于今年9月3日起诉至武汉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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