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成为当前经济生活中一道灰暗的风景,什么讨债公司,什么“法律白条”,都是由此衍生出来的。如今更有了打折拍卖法院执行令的新鲜事。
武汉市新洲区粮食收储经销总公司卖给武汉市第二面粉厂100多万元的小麦,说是卖,当时没给钱,过后也没给钱,至今五年,连本带利已近150万元。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限期付清,但欠款企业拒不付款。要求强制执行,也没“执行”回分文。债权企业大概是被逼
出了创造性思维,于是找到一家拍卖行,将150万元折半价作为“标的”,公开拍卖法院的判决书和强制执行书。(10月9日《中国青年报》)
“执行”被打折拍卖,说明债权企业已对“执行”失去信心。150万元不是小数,打五折意味着就要丢掉七八十万元,有半分奈何谁愿意干这等傻事?但如果能拍卖出去,就还能得到一半补偿,胜于丢得一干二净。民间有谚云:“借钱如失,还钱如得。”是说借出去的钱就像丢掉的,还回来的钱就像捡来的。看来这话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依然适用,武汉市新洲区粮食收储经销总公司抱的就是这种态度,他们经多年催讨无果,已权当那150万元打了水漂,能拿回其中的一半已经是“意外的惊喜”了。
假如“执行”能打折,就给债务企业开辟了一条生财之道。如此,则企业欠了钱断不肯还,谁还谁是傻子。等到债权企业失去了耐心,万不得已拍卖法院的执行令时,别人买不买无所谓,债务企业半价买断绝对划算,这意味着平空增加了一大笔财富。这笔钱是多是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由于没有分文投入,如此运作的“利润率”就可以视为无穷大。这样的买卖多做几笔,再穷的企业也可以白手起家。如果有人能像发明永动机那样发明出长期如此运作的机制,光讨便宜不吃亏,那么他将功德无量,不仅是对咱中华民族的巨大贡献,而且是对全人类的巨大贡献。
假如“执行”能打折,那么法治建设也将顺畅起来。阻碍法治建设的种种困难中,“执行难”是突出而又普遍的老大难。“执行”既可以打折,就意味着执行不下去可以不执行。这样,“执行难”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扫除了“执行难”这个拦路虎,法治建设想必会加快发展。
武汉市石乔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庭领导说:“拍卖‘法律白条’在全国没有先例,法律上无依据,操作上也不可行。”此言极是,说明法官不糊涂。但转念之,如果有先例,如果有依据,如果可行,那么也未尝不可拍卖。没有先例可以创造先例,武汉市新洲区粮食收储经销总公司已经敢为天下先,下一次再有人拍卖“执行令”,就可以援引这一先例。没依据可以制定依据,法律本来就是不断完善的。至于不可行,就更不足虑,咱们已经“创造”出多少人间奇迹,还怕“创造”不出一个拍卖“法律白条”的奇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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