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计委作出了进一步完善石油价格接轨办法,并据此调整成品油价格。记者从计委了解到,新办法的实施扩大了企业定价自主权,有利于促进石油、石化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同时,今后油价调整次数将大为减少,价格波动幅度将减小,这对企业和老百姓都可说是“利好”的消息。
根据新的价格接轨办法,今后将国内汽、柴油价格单一与亚洲市场挂钩改为与亚洲、
欧洲、北美三地市场挂钩,当国际市场油价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以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满足市场需要。在放开部分油品价格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汽、柴油零售价浮动幅度,由目前的上下5%扩大到上下8%,同时设定国内成品油涨价或降价区间,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超过一定限度时,国内企业要通过成品油价格消化部分涨价因素,即价格适当少提;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下限指标时,成品油价格适当少降,以减少价格波动的幅度。
新的价格接轨办法改变石油价格现行接轨办法存在的与国内市场供求不一致、方法过于直接透明以及价格变动频繁等问题。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石油与人民生活日益密切,自2000年5月份起,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变化每月调整一次,2000年7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实现了与国际市场的完全接轨。从2000年5月至今,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累计调整了17次。此次新办法的实施,使价格水平的变化趋于平稳:按照新办法测算,去年7月至今15个月中,国内汽、柴油零售中准价只需调整4次,同时成品油价格最高月与最低月差价从每吨1085元缩小至每吨700元左右。”他最后着重向记者指出:“新办法将有利于促进石油、石化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在竞争中不断壮大自己的实力,最终实现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大家最关心的价格问题,根据新办法测算的调价额与老办法确定的价格水平基本相当。也就是说,不会因改变接轨办法增加普通消费者的负担。”晨报记者 樊金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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