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孟轶) 一边欠着别人的钱不还,一边却出入高消费场所,过着奢侈的生活。从今天开始,朝阳法院将对这样的“老赖”亮起红灯,禁止他们超常消费。
近年来,一些案件被执行人想方设法逃避执行,法院及申请执行人无法发现其财产线索,造成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结果。申请执行人眼看着“老赖”们花天酒地、生活奢侈,心中十分不满。现行法律法规中还没有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规定,朝阳法院的这一做法在
本市也属创举。
这项措施规定,无论被执行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禁止在宾馆、酒楼、歌舞厅、酒吧、夜总会、娱乐城等高消费场所消费,禁止参加高尔夫球、保龄球、潜水、射箭等高消费的健身活动,禁止购买、租用高级轿车。被执行的个人禁止乘坐飞机、软卧,禁止购买高档服装、化妆品、家用电器等高档生活用品,禁止购买住房或进行装修,禁止租用高级公寓、高档住宅,禁止外出旅游、度假、购买股票债券或投资,禁止馈赠他人贵重物品或将大额款项借给他人,禁止送子女或亲友到高额收费的私立学校学习或出国留学。被执行的单位则不能为员工支付高薪或高额奖励,不能将商品房优惠出售给员工,不能租用高级写字楼、公寓或在度假村、外地组织会议和旅游,也不能添置高档办公用品、装修或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赞助,不能支付高额广告费。
对于欠账不还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发出禁止超常消费的通知,并定期在媒体上刊登公告,公布被禁止超常消费的人员名单。法院将通过审查被执行人的账目、到被执行人的单位或居住地调查等方式了解被执行人的消费情况。申请执行人、社会公众也有权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经查属实的,法院还将予以奖励。条件成熟时,法院还将要求高消费场所协助开展监督。
昨天,朝阳法院已向100多名被执行人发出了禁令,申请执行人对此举纷纷称快,认为法院发布禁令不仅可以在社会上营造一种良好的监督氛围,也能对赖账不还者构成强大的心理攻势,敦促他们有钱快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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