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康海峰) 不满单位长期实行同工不同酬政策,川籍打工仔赵发喜愤而将原工作单位告上法庭,除要求对方补偿低于正式工的工资差额外,另索赔精神补偿5万元。据有关人士称,因同工不同酬而提出精神损失赔偿的案例在全国尚属罕见。
据赵发喜称,他于1994年3月被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聘为安装工,工作表现一直良好,但去年9月23日,公司却莫名其妙地将其解雇,赵发喜对此着实有些想不通。于是
,今年3月赵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单位补偿自己近8年来的加班费,以及同工不同酬造成的与正式工的工资差额77000元。
诉讼经一审和二审,法院认为赵在原单位有免费的住宿,而且是按核定的工资标准领取工资,故两级法院对其诉讼请求皆不予支持。两次判决后,赵发喜称自己身心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他说,他一直认为深圳是个高度文明的城市,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在这里都可以尽情地展现才华,并获得相对应的报酬。但近8年下来连所谓正式工的待遇都没享受到,更不要奢谈什么个人价值的体现了。
赵发喜表示,这次提出的5万元精神损失赔偿,一方面是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也是要给深圳市劳动部门和某些用人单位提个醒,对外来劳务工多一点尊重和关心。“只有真正实现了同工同酬,深圳‘同在一方热土,共创美好明天’的梦想才能成为真正的现实。”
据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接收了赵发喜的申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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