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9月13日 13:24 新浪财经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2号公布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第十条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第十二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发表评论】【财经论坛】【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信 息
北京
  • 兴航律师咨询热线
  • 餐饮招商寻求合作
  • 移民留学不是梦
  • 国谊宾馆写字楼
    济南
  • 绝版地块潜值无限
  • 金未来企业管理
    上海
  • 销售服务一条龙
  • 青岛之旅九寨之旅
    广东
  • 日上通讯诚招代理
    河南
  • 河南地区正在招商
  • 甲方乙方硬件专区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商城推荐
      数字卡专题
  • 移动IP记帐卡
  • 省钱打国际长途
  • 联通IP卡31.99
  • 吉通IP卡 67折
  • 40元/月天天上网
  • 下一代上网卡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3361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