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孙永剑)记者从刚刚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2001年凭证式国债(三期)发行工作会议”上获悉,2001年凭证式国债(三期)500亿元将于9月14日开始发行,本期国债的发行工作将首次引入“公示制”。以往,每逢凭证式国债发行,总有一些银行人员“近水楼台先得月”,将有限的国债直接、间接卖给亲友。每逢国债首发日,总有不少市民起大早排着长队等待购买国债,而国债却早已被“预售”给了银行的内部员工和关系户,无形中使国债演变为“内部股”、“关系股”、“权力股”,导致在凭证式国债热销的同时,声誉
却每况愈下。这一问题已引起了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此次国债发行工作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赵鹏华局长强调,2001年凭证式国债(三期)500亿元发行在即,“承销机构销售网点在发行前和发行中须以明显标志向群众明示本网点代理销售本期国债,销售结束时也须及时公示。”赵局长进一步解释说:“对国债引入公示制,即银行等承销部门,对国债销售的时间、利率、规模、销售方式、销售进度等情况,及时通过公众传媒、发布告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使销售的全过程处于‘透明’状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取信于民。”
据悉,自1994年至今,凭证式国债的发行总量已达1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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