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秀北京报道 我国政务类公务员与业务类公务员如何具体划分一直是一个难题。在9月1日召开的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政府体制改革研究项目成果介绍会上,深圳大学黄卫平教授设计出的具体比例引人关注。
黄教授的划分方案如下: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政务类公务员占比例较大,即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部级正职属政务类公务员,可考虑将副部长的2/3划为政务类,
1/3划为业务类。厅局级正职两类公务员各占一半,副职中1/3为政务类、2/3为业务类。处级干部基本上属业务类公务员(少数政治任命者除外);在省一级行政机关中,省级正、副职均属于政务类公务员,厅局级正职属政务类,其副职中政、业务类公务员的比例可考虑各占一半。处级干部基本上都是业务类公务员;县、乡(镇)两级行政机关中,属于政府组成人员的划为政务类公务员,其余的都是业务类公务员。
相应地,黄教授建议,成立“国家业务类公务员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享有管理业务类公务员的最高决策权、监督权、法规解释权,制定公务员基本法和有关重要法规,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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