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主管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与组织实施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总体规划、方针政策,提出法律法规草案及改革方案,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一、征集项目
劳动和社会保障标识
劳动和社会保障标语
劳动和社会保障招贴画
二、主题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其基本任务是使广大劳动者得到比较充分的就业和基本的社会保障。
劳动和社会保障包括劳动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劳动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培训就业、劳动关系调整、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力资源管理、劳动力市场建设、就业服务体系等。社会保障工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内容,其核心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以国家立法为保证和依据,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失去劳动收入时,能够及时获得帮助。社会保险具有普遍性、共济性和强制性的特征,是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要求
(一)作品必须充分体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主题内容,既可体现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总体内容,也可以分别体现劳动工作和社会保险工作的主题,还可以分项体现具体工作内容。
(二)主题明确、健康向上,弘扬团结互助精神,体现社会保障“关乎国运,惠及子孙”的作用,展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国家兴旺发达的精神风貌。
(三)标识、招贴画设计方案以电子文件附带A3彩喷稿方式提交,设计方案须注明创作思路和涵义。标语以A4纸打印稿方式提交。
(四)招贴画制作须符合实际印制尺寸全开(700mm×1000mm)竖式,以BMG(JPG)格式电子文件提交并提供有关文案。
(五)各项作品均须注明作者姓名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六)参加征集作品须于2001年11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新闻处。
四、奖励
获奖作者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证书及奖金,具体奖项如下:
项目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纪念奖
标识 1名,奖金20000元 5名,奖金各6000元 10名,奖金各2000元 100名,纪念品各1份
标语 1条,奖金10000元 5条,奖金各3000元 10条,奖金各1000元 100条,纪念品各1份
招贴画 1幅(组),奖金2万元 5幅(组),奖金各6千元 10幅(组),奖金各2千元 100幅(组),纪念品各1份
五、参加对象
海内外各界人士或机构
六、征集活动联络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新闻处
邮政编码:100716
联系人:李京梅李红
征集热线:(010) 84227641 84201433
E-mail: qgsbds@mail.molss.gov.cn
参赛作品如有雷同,以先收到的作品作为参赛作品
获奖作品著作权、使用权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0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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