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讯 据省统计局提供的资料,今年1—7月份,我省城镇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4457元,月平均63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7%;人均消费性支出3132元,月平均447元,增长5.9%,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收支相抵,1—7月居民人均结余1325元。
具体来看,构成居民收入主体的来自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的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分
别为2114元和472元,增长6.5%和6.2%。由于就业渠道的拓宽,居民来自个体经营者净收益和个体被雇者收入快速增长,分别达20.2%和18.1%。
居民的八大类消费出现近年来首次全面增长的可喜发展态势。其中,受家电商品大幅降价的促动,城镇居民的家庭日用消费品需求量大增,居民家庭设备用品支出因此迅速增长,人均支出389元,增长23.9%,居各项消费增幅之首;居其次的是保持较高增长的交通通讯,人均支出261元,增长20.8%;药品价格的下调使医疗保健费用增势明显减弱,人均支出167元,增长5%;居民个人消费支出的不断增加,使杂项商品和服务人均支出167元,增长7.5%;衣着消费平稳增长,人均支出316元,增长5.1%;食品、居住支出步出负增长,人均支出分别为1282元、236元,增长1.1%和2.7%;文教娱乐及服务支出人均支出315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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