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0日讯记者李建兴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将强化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近年来总局发出了一系列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文件,各级税务机关对强化扣缴工作也采取了许多措施,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逐步得到加强,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代扣代缴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还需要继续强化。为此,各级税务机关一是要严格贯
彻执行已有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规定和办法,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二是要对高收入行业尽快办理扣缴义务人登记,在此基础上建立高收入行业的扣缴义务人台帐;三是要对高收入行业定期进行业务辅导,重点加强代扣代缴管理和检查。
要严格规范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以前,老税收征管法对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没有处罚措施,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的较多,税务机关对此也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手段。新税收征管法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补充完善,其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此条规定向扣缴义务人广泛宣传,同时,对5月1日以后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的,严格按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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