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十六日电(记者周音)“十五”期间,中国在继续增加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以及国内金融机构贷款建设交通设施的同时,将采取更为灵活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资金参加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
中国国家计委近日推出《“十五”综合交通体系发展重点专项规划》指出,“十五”期间,中国将改革外商投资的有关规定,扩大外商直接投资的范围,调整外商投资股比的限
制,采取积极的引资政策,增加交通项目建设的直接投融资比重。同时,建立相应的反垄断机制,以保证经济安全。
该专项规划称,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完全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承担投资;对于既有公益性、又有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承担必要的投资。
中国还将在‘十五“期间完善政府基金制,通过实施费改税,确立政府基金的稳定性。为避免在交通运输紧张状况有所缓解的情况下,削弱政府基金;费税改革后,要保证用于交通设施建设和养护的资金,并应有稳定的增长。
规划中还提到,“十五”期间,中国将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发行中长期建设债券,吸引社会资金和居民手持现金用于交通设施建设。对于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可以享受与外商投资相同的政策,对产业投资基金投向经济效益较差的项目,政府可以给予定额补助或设定可控上限的回报率。
订财经短信新闻 国内外经济动态了如指掌
订手机短信接收沪深股票实时行情股价预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