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杜亮、崔毅北京14日报道】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处负责人近日向本报记者透露,明年政府采购的规模将达1000亿元左右。在日前举行的“电子商务与中国政府、企业采购高级研讨会”上,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周成跃也表示,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是近两三年的主要任务。
“蛋糕”越来越大
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试点始于1996年,去年起在全国铺开。自1998年扩大试点以来,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蛋糕”急速长大。1998年政府采购规模为31亿元,1999年为130亿元,2000年为328亿元,今年则争取比去年翻番。政府采购的范围由单纯的货物类扩大到工程类和服务类。货物采购由车辆、计算机设备、医疗设备等标准商品逐步扩大到电梯、取暖用煤、建材等非标准商品。工程采购项目由办公楼建造、房屋装修维修扩大到道路修建、市政设施等大型建设项目。服务项目由会议接待、车辆加油扩大到网络开发、项目设计等技术含量较高的领域。
根据国际经验,一个国家政府采购规模应占GDP的10%以上,或为财政支出的30%左右。按照这个标准,去年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应该达到9000亿元左右。而去年我国300多亿的政府采购规模仅占当年GDP的0.37%的和全国财政支出的2%。政府采购的范围也主要集中在计算机、汽车等通用商品。2000年,全国政府采购汽车39582辆,其中小汽车19162辆;采购计算机212399台,两项采购金额合计约占年政府采购总规模的20%。工程采购所占比重比较低。这反过来也预示着政府采购市场有非常大的增长潜力。
政府采购法明年初出台
在市场迅速膨胀的情况下,法律法规的建设显得犹为重要。自1999年以来,财政部就陆续颁布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地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政府采购的制度框架已初步形成。
但是,目前尚缺一个“根本法”,那就是《政府采购法》。据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处负责人透露,《政府采购法》的起草工作进展顺利,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根据立法规划,明年二三月份有望提交人大常委会或大会讨论。据了解,《政府采购法》将对政府采购的调整范围(如资金范围、项目范围)、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定位、采购程序、主管部门的职责及监督管理的方式、中介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资格准入等作出法律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需要,财政部近期将重点制定下列有关规定:一、政府部门办公用品和设备的配备标准;二、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办法;三、政府采购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四、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管理办法。
关于市场准入,财政部政府采购处处长杨晋明解释说,准入是根据行业标准和国家政策进行的要素性审核,不是审批。他说,鉴于计算机在政府采购中所占的比重比较大,他们正在和信息产业部和计算机行业协会接触,准备制定有关此项采购的技术标准。
全面开放得到2020年
政府采购迅速扩大的市场规模不仅对企业充满了诱惑,国外大公司更是视为“肥肉”。
在去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中,分别与美国和欧盟签定了“中美WTO双边协议承诺义务”和“中欧WTO双边协议承诺义务”,在这两个承诺中均对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提出了要求。我国没有同意欧盟提出的签署政府采购协议的要求,最终承诺在2020年对欧美开放这块市场。应该说这为在许多行业羽翼尚不丰满的国内企业赢得了相当难得的市场机会。
杨晋明处长说,政府采购行为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政府采购属于诸边协定,成员国可以自愿参加。目前,签署政府采购协议的只有20多个国家,而且主要是欧美发达国家。对于发展中国家,利用这个原则来扶持国内企业也是国际上认可的做法。当然,在没有签定《政府采购协议》的情况下,国外供应商也可以来,但不会和国内供应商处在平等竞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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