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8月14日电(记者张涛)7月26日,新华网播发的《天津质监局抽查桶装水纯净水全不合格矿泉水半数达标》一稿后,在天津市引起强烈反响。日前,天津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联合其他部门出台了天津市桶装纯净水、矿泉水整顿实施方案,对全市及外地桶装纯净水、矿泉水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进行统一检查验收。
据了解,此次检查、整顿,涉及天津市200多家桶装纯净水、矿泉水生产厂家和外地5
0多家经销商。整顿、检查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是:现有桶(瓶)装饮用水厂家必须具备自动灌装机;凡是无自动灌装机的生产企业不能再生产桶(瓶)装饮用水。
天津质监部门介绍,目前天津市有生产许可证的桶(瓶)装水生产企业超过200家,但真正达到日产10吨生产能力的企业仅占到目前总数的一小部分,相当数量的小企业生产规模小、耗水严重;缺少自动灌装设备,非常容易使水质受到污染。
专家介绍,自动灌装设备在桶(瓶)装饮用水生产中是必须的生产设备,只有凭借这种设备才能使桶自动清洗、消毒,最后在封闭、无菌室内灌装,无自动灌装机的企业只能用人工手段清洗水桶和人工灌装,容易对水质造成二次污染。
此次检查整顿内容还包括以下方面:生产桶(瓶)装水企业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具备生产条件但无生产许可证企业,可在10天内到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生产许可证;对没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将移交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处理。对50家外地来津的桶(瓶)装水销售商将实行进津销售登记备案管理,并将对其水质的各种指标进行全项检测。
此次整顿、检查、验收工作将持续到9月底。并且,这样的整顿检查验收活动天津市将连续进行3年,每年进行两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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