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纠纷不断出现 银行一概“出门不认”

2001年08月07日 07:36  人民网-市场报 

  天工 杨燕青/文

  北京首例诉诸法庭的“银行假币纠纷”案,一审虽以原告的败诉而告终,但有专家指出,这种诉讼颇具社会意义,最直接的就是促使银行改进工作,真正使用户在接受银行服务时有安全感,能够正当行使权利。

  假币纠纷不断出现

  7月21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储户状告银行支付假币的案件。这是北京市第一起诉诸法庭的银行假币纠纷案。今年2月14日,储户魏莉到建行海淀支行甘家口分理处4号窗口支取人民币5.49万元,银行付给她包括1万元的现金5捆和4900元的散币。魏莉领取钱款后未当场查验。

  之后,她到距建行海淀支行约50米处的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储蓄所存款。经工商银行查验,其中有两张100元系假币,遂当场没收,并出具假币收缴凭证。魏莉说,假币是在刚从建行取出的一整捆1万元的现金中发现的,当时封条都没有拆。20分钟后,魏莉返回建行要求其承认是该行支付的假币,遭到拒绝。银行称,钱出了大门,难以确认假币是在哪一环节出现的,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魏莉最终将银行告上法庭。

  尽管这是北京首起储户与银行因假币对簿公堂的案件,但是,类似的纠纷在北京乃至一些城市频频发生。

  去年底,一家媒体曾报道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姓张的储户取款仅仅1分钟后,再将这钱存进银行时,居然发现了一张假钞,并且假钞被理直气壮的营业员罚没。这事发生在北京中关村一家银行。“我刚刚把款提出来,就接到公司的电话,说不用这笔钱了,我马上就要求存款。”张先生说,“这沓钱上的十字封条还没来得及打开,甚至我都没有离开1米等候线,这些情况银行的监视录像都记录下来了。明明是从银行里取出了伪钞,凭什么这个损失得我认了呢?”

  北京的一位王先生说:“我把美元从这家银行取出后立即存进了另一家银行,这一存一取不过一个小时,我就白白损失了100美元。”当时为了证明假币与他无关,他恨不得给假币查指纹。

  长江日报报道,今年1至2月,不断有储户反映,他们从银行取款中发现了假钞,却有理难辩,只有吃“闷亏”。

  据储户反映,就是从ATM自动取款机中流出的钱款中同样也有假币。

  邯郸市民张兴东今年5月21日上午从建行邯郸支行前进储蓄所门前的自动取款机里取出了3000元现金到邢台进货。下午交货款时,发现其中有一张百元钞票是假币。当天他就到建行前进储蓄所讨说法,而储蓄所的工作人员说,取款机内不会有假币。

  据广州日报报道,谭先生去年12月在位于五羊新城附近的某银行的自动取款机里取出300元,然后到阳江车站售票处买票,不料售票员说有100元是假钞。当时谭先生没有去找银行,因为这事说不清楚,但心里很气。

  银行全对储户说“不”

  几乎所有遭遇假币事件的储户去银行讨说法时,都会得到这样的回答:银行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又有先进的验钞机,每一张现金都要经过机器、人工双重检验、多重保险,所以不可能有假币。

  华夏银行的一位女士在答复一位储户的质疑时说:银行职员个人作弊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一是不值得,没人会因为一两百元去犯法;二是很困难,银行的每一项工作程序几乎都相应地设立了监督岗位。另外,还附有辅助监视、录像仪器,内部员工任何可疑的动作都会引起管理人员的注意。

  建行邯郸支行办公室一位姓赵的主任明确表示,放入自动取款机的钱不会出现假币,因为所有的钱事先要经过人工和验钞机的双重检验,相信所有的假币都能被检验出来,绝不会出错。上海某银行的夏小姐也说,从柜台收进一张纸币,到这张纸币通过ATM机被储户提走,其中有多道关卡可保证现金的真实性。那么,怎样解释那么多储户遭遇假币这一事实呢?

  银行对此的答复众口一辞:怎么见得假币是从我这里取出的呢?取钱当面查验,出门概不负责,这是银行的“行规”。也就是说,储户在取出钱后,必须寸步不离当时当面地再检验一遍,否则就说不清,只有自认倒霉了。

  受害储户质疑银行

  受假币之害的储户无法接受银行的解释,纷纷提出质疑:

  第一,怎么能百分之百地保证银行没有假币呢?现在社会上假币横行,且造假手段越来越高,有些假币足以乱真,甚至连验钞机都识别不出来。再加上某些银行的管理疏漏以及员工素质问题,谁能保证假币不混入银行?现在,金融机构犯罪、银行职员作案的事件层出不穷,银行决非一块净土。

  第二,银行既然不承认有假币,当储户发现假币时却又责怪储户没有当场查验,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既然你说银行不可能有假币,为什么还要我去查验?

  第三,对于银行“当面验清,出了门概不负责”的行规,魏莉质疑:银行说整捆的钞票已经查验过,为什么还要我查验?银行里有那么多人在排队等着存取款,外面又有来来往往的人透过玻璃墙看清里面的一切。在这种情况下,5万元钱就是500张百元钞票,我怎能安心地一张张地数清并查验真伪?我是普通储户,根本不具备辨识假币的能力,尤其现在造假手段高超,有的假币甚至可以逃过验钞机的检验,我能查得出来吗?而银行一个“出门不认”的行规,就把所有的风险都转移到储户头上,太不公平了。

  社会各界众说纷纭

  与魏莉有同样遭遇的储户以及许多同情魏莉的市民,都对魏莉的行为表示支持,认为在这种纠纷中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只让储户承担损失。

  魏莉的代理律师李斌[微博]说,相对于普通的个人储户,银行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在履行合同过程,两者间存在事实上的不均衡。明显的表现是,按照现行银行的操作规程,银行收款时,每一张现金都要不止一次地放入可以点钞和验钞的机器中进行确认,把收到假币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而银行给储户付款时,整捆的现金却不需经过任何点验直接支付。这样,就把点钞和辨别真伪的责任推给储户。而对储户而言,即便有简单的验币设备,普通储户站在狭窄的款台前,面对后面站着长队的人群,尤其在取大量现金时,出于安全等因素,做不到对每张钞票进行仔细点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的赵怀勇认为,消费者不应承担验钞义务。他说,从消费的角度看,银行作为一个公誉度很高的机构,从它里边流出的钱是不应该出现假币的。或者换句不严格的话说,银行提供的“商品”就是钱,很明显,消费者没有义务辨别这种“商品”的真伪。实际上,对银行来说,在把钱交给消费者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包含了真实保证。

  也有法律专家认为,银行的行规没有错,因为在银行付款时,都是提示储户要当面点清钱款。储户如当时没有点清,出现问题,就应当自己负后果责任。

  法律界人士还一致认为,此案的焦点在于举证责任问题。在一般的诉讼中,贯彻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需要对其所主张的银行支付了假钞这一事实进行举证。即使是在客观上真实的东西,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或者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法官同样不会采信。因此这种诉讼有一定难度。

  一些银行界人士呼吁,不要把矛头直指银行。由于货币是特殊商品,和一般消费品不同,钞票离了柜台,事情就说不清,客户拿不出证据,就难以确定是谁的责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说:“尽管魏女士一审败诉,但这种诉讼仍有社会意义,最直接的就是促使银行改进工作,真正让用户在接受银行服务时有安全感,能够正当行使权利,不至于造成新的纠纷。”

  银行服务亟待改进

  银行服务有缺陷,银行服务应改进,已经成为社会各界一致的呼声。

  有储户提出,银行应该向储户特别是支取大额钱款的人提供验钞的安全空间。

  也有储户提出,为什么国内银行之间没有转账划账的业务?一位张先生提出:“希望银行之间都连成网络,这样,储户在银行间转账就不必像现在这样用现金流转,而可以直接在银行内部划转了。”在国外银行,这种服务是最普通最平常的事,既简单快捷,又减少风险,特别是对大额款项的处理。

  此外,银行应加快向金融电子化发展,推广银行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多种电子结算方式以及个人支票、本票的应用,以避免大量的现金存取,也就有效减少了储户个人接触假币的机会,使资金运用更高效、更安全。

  有些人士还指出,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制订出台公平具体的法律法规,既要考虑银行的利益,又要保护储户的利益。

  人民银行一位高级管理人员曾讲了一句十分公正的话:现在已不是争论银行有无假币的问题,而是如何着手解决这个严重的痼疾。假币一日不解决,老百姓的怨言就一日无法平息。

  在魏莉一案的庭审中,法庭最后认定:魏莉当场不点验钞票,并未提出异议的行为,“应视为对建行支付的钱款数额及货币真伪表示认可”。“当魏莉领取钱款离开柜台后,建行海淀支行的支付程序即告终结。魏莉所持钱款已完全脱离建行海淀支行工作人员的有效视线,此后的风险责任应完全由魏莉自行承担”。

  魏莉一审虽然败诉了,但魏莉表示要继续上诉,她觉得这不仅是她一个人的事,打这场官司就是要讨个说法,使银行能为普通储户设身处地想一想,改进银行的服务。如果达到了这个目的,这场官司就没白打。

  避免“假币风险”有三招(小资料)

  市场上假币现象又抬头!据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透露,前5个月,该行在柜台上收缴的假币绝对金额较之往年有所增加。从该行收缴的假币分析:一是制假工艺在提高,非常逼真,若不细心检查,一般人很难察觉;二是人民币制假目标主要集中于两头,如100元大面额,同比增幅超过50%以上;5元以下,特别是1元小面额假币由于其流通快、较隐蔽的特点,也逐步成为近几年犯罪分子新的目标,交行前5个月收缴的1元假硬币是1999年的6倍。

  “假币风险”实在是恼人。那么市民如何避免拿到假币,防患于未然呢?专家提出了三种方法:一是减少接触大量现金的机会。随着我国金融电子化发展,个人结算手段日益丰富,银行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多种电子结算方式以及个人支票、本票的应用,避免了大量的现金存取,也就有效减少了个人接触假币的机会,使资金运用更高效、更安全;二是提高识别假币的能力。详细了解所发行的每套人民币的特征和识别方法,交易时留个神,不要错收假币;三是借助人民币伪钞鉴别仪。

  根据人行上海分行的规定,今年10月1日起,本市各金融机构在办理人民币付款时,必须向客户提供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目前,市工行黄浦、静安、卢湾、长宁、徐汇等五家支行下属的部分网点已经配备了伪钞鉴别仪,客户取款时不妨借助仪器进行人民币鉴定,避免发生假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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