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4日零时讯 记者龚雯报道:外经贸部今天发布2001年第9号和第10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切片和涤纶短纤维正式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这两个反倾销调查案涉及的产品分别为聚酯切片和涤纶短纤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号中分别列为:聚酯切片39076011、39076019;涤纶短纤维55032000、55062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外经贸部将从即日起会同海关总署对从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切片和涤纶短纤维的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调查。据了解,反倾销调查通常情况下将在一年内结束,即于2002年8月3日之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续到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