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丽虹 通讯员熊铁军) 近日,深圳市国税局税务案件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首家以税务案件审理为专职的分局。
该分局成立旨在进一步增强稽查执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明确稽查执法责任,全面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它具体负责制定税务违法案件部分审理分离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审理市局稽查局、各区国税局稽查部门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税务违法案件;对稽查部门查处的未经审理局审理的案件进行抽查,定期通报各单位稽查案件有关情况;负责组织对重大税收案件的事前把关和已结案件的抽查。
这一新设机构明显标志着深圳市国税局的税务稽查已形成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