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7月27日公布的数字,今年新增下岗职工比去年同期减少80万,但下岗人数总量无明显减少;今年第二季度末,中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618.7万人,失业率为3.3%,表明目前就业形势依旧严峻。
就业和再就业问题是近年来全国上下的一个工作重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群策群力,探索出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但是必须看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推向深入,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将日渐加大,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也将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而日渐突出,现有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也将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据统计,1996年至2000年,中国国有单位从业人数减少了3142万人,下降27.9%,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数减少了1517万人,下降了50.3%;同期外资企业等经济单位创造的就业岗位将近400万,私营企业创造就业岗位648万,个体经济创造就业岗位427万,这些新增岗位大部分为新生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民工所填补,城镇下岗职工通过这一渠道实现再就业的数量十分有限。
有鉴于此,我们应当立足现状,着眼于客观实际,认真分析和研究现阶段就业问题的成因和矛盾,积极探寻有效的应对之策。其中一个带有共识性的意见,就是积极鼓励非正规就业,主要包括通过小规模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企业、个体经济、独立服务、社会服务、自我就业等形式完成就业,也包括在正规部门中创造非正式就业、临时就业、小时工就业、季节工就业、短期合同工就业、劳务派遣就业、分包生产或服务项目就业,等等。
从另一个角度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特别是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和加工制造类的中小企业,也是吸纳更多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一种重要形式。从1979年到1999年间,中国从农业部门转移出来的两亿多劳动力,绝大多数在中小企业中实现了就业,工业部门和服务业新增的2.5亿从业人员,85%以上在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中实现了就业。中小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非国有经济,据估计,中国1992年以来95%以上的新就业机会的增长主要得益于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在带动就业上具有的活力和潜力,由此可见一斑。(潘洪其)《市场报》(2001年07月30日第一版)